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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心酸了!上海,72岁老太得知44岁独居的儿子重病,不远千里从外地赶回照顾,但儿

太心酸了!上海,72岁老太得知44岁独居的儿子重病,不远千里从外地赶回照顾,但儿子的治疗费太高,老太无法承担,可儿子躺在ICU里等着钱救命,老太没办法,拿着儿子的卡去往医院取钱,万万没想到却遭到拒绝,理由是老太不属于儿子的监护人,老太懵了,我的儿子我不是监护人谁是?可无论他怎么说银行都表示无法办理,老太没办法,找了所有的能管的部门,但都表示没遇到过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老人满心无力,看着病床上等着钱救命的儿子,无奈之下找到媒体求助!
 
六月初,上海虹口区,44岁的毛先生突发急症被送进医院,手术后情况并未好转,因多脏器感染衰竭转入ICU,一直深度昏迷。他72岁的母亲连夜从外地赶来,这是儿子唯一的亲人。毛先生未婚无子,独自在上海生活多年,母子平日仅靠电话联络。
 
赶到医院时,老人看到儿子浑身插满管子。医生告知病情危重,后续治疗漫长,更棘手的是毛先生多年未缴社保,所有费用全需自费。老人毫不犹豫拿出全部养老积蓄,短短半个月,14万元便花光了。
 
可这仅是开始。医生告知后续每月康复费还需两三万,且需预付。老人手头已空,想到儿子工作多年应有些存款。她带上户口本、儿子身份证和银行卡去了银行,柜台人员核对后礼貌拒绝:阿姨,户口本能证明母子关系,但儿子是成年人,没有法院监护文书,我们不能为他查询或取款。
 
老人懵了:“我是他亲妈,他现在说不了话,我要拿他的钱救他,怎么就不行?”换了一家银行,答复相同。银行解释依据《商业银行法》和存款实名制,成年存款人若无法院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判决及监护文书,或生前书面授权,任何亲属无权代为操作。
 
走出银行,天已黑。她站在路边不知所措。有人建议去派出所,民警表示成年子女清醒时父母非法定监护人,派出所无权认定,让她找居委会。老人又赶到虹口区江湾镇街道文治路居委会,党总支书记王之春很为难,坦言社区从未遇过此类情况,目前托底机制主要覆盖60岁以上老人,年轻独居者的突发失能尚无处理先例。居委会可出具居住证明或协助联系法援,但启动民事行为能力鉴定需法院或律所委托,基层没有现成流程,只能表示尽力反映。

就这样,一个72岁的老太太,在医院、银行、派出所、居委会之间来回跑,跑了好几天。每一个地方的人都很同情她,但没有一个人能给她一个确切的解决办法。老人后来对媒体说了一句话,让很多人都红了眼眶:你不救他,他才44岁啊……我现在就想做他唯一的监护人,我要把他的账户钱全部找出来用于他治疗,用于他康复。

做自己儿子的监护人,为什么还要申请?上海申道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杨邹华解释了这里面的法律关系。在正常情况下,成年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需要监护人。但如果像毛先生这样因为突发状况丧失了自主意识和行为能力,就需要通过法定程序来确认身份、指定监护人。关键是,毛先生的母亲自己是无权去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儿子做民事行为能力鉴定的,只能通过居委会、律师事务所或者法院来开具委托书。如果鉴定下来毛先生确实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院会给出确认文书,指定他的母亲作为监护人。到那个时候,老人才能依法去查询儿子名下的所有财产,如果存款不够,还可以处置房产来筹措救治费用。

问题是,这套程序走下来需要时间。而毛先生躺在ICU里,每一天都在烧钱。老人等不起。

这件事情经媒体披露之后,在网上引发了巨大的讨论。很多人感到困惑,为什么亲妈救儿子,法律上却成了外人?根据《民法典》,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就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对成年子女不再享有像对未成年子女那样的法定代理权。毛先生突发疾病持续昏迷,在法律上可能构成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但这个认定必须经过法院的特别程序,监护关系要从判决生效那天才算确立。
 
更深层的问题在于,这套为保障公民财产权而设计的制度,在面对独居成年人突发失能的情况时,暴露出了明显的衔接空白。毛先生今年44岁,未婚,无子女,一个人在上海生活。像他这样的独居群体,在今天的社会里规模越来越大。他们平时不需要监护人,一旦突发意外陷入昏迷,身边的亲人即便想帮忙,也会被挡在制度的门槛外面。文治路居民区的书记说得很直接,现在的托底机制只覆盖60岁以上的老人,年轻一点的独居人群出了问题,谁管、怎么管,没有答案。
 
目前,这位72岁的母亲已经准备向法院申请宣告毛先生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同时申请指定自己为监护人。案件正在走特别程序。可在这道程序走完之前,ICU里那个44岁的生命,还在等着用钱。
 
老人的养老钱已经全部填进去了,后续的治疗费从哪里来,没有人知道。她最后一次从居委会出来的时候,天又黑了。她回头看了一眼那栋楼,不知道明天还能去哪里。
 
这个城市很大,大到一个母亲为了救自己的儿子,找不到一个可以帮她的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