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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辉县,刘先生赡养了三叔一辈子,还为他送了终,老人过世后,刘先生想取出老人存款

河南辉县,刘先生赡养了三叔一辈子,还为他送了终,老人过世后,刘先生想取出老人存款,银行以他手续不全为由拒绝。刘先生十分不满,自己负担了三叔的生养死葬,凭什么不能取出他的遗产?

刘先生三叔一辈子无儿无女,刘先生承担起了赡养责任,他三叔晚年全由刘先生自己照顾。

当老人过世后,刘先生拿着三叔的存折去取款,存款行却表示拒绝,认为对方手续不全,要求刘先生七大姑八大姨都过来进行公证,才能为刘先生办理取款。

由于存折只有几千块钱,刘先生表示如此小的金额没必要公证,而且公证费用较高,存款都不够公证费的。

而且,让刘先生感到十分困惑的是,自己赡养了三叔一辈子,全村的人都知道,只有自己具备继承老人遗产的资格,不需要再做公证了。

依据现行政策,已故亲人存款小于5万元的,无需做公证,需要继承人准备好身份证以及死亡证明与亲属关系证明,即可办理提款业务。

但是,刘先生拿着大队给开出的赡养证明,为什么依然不让取钱?

为此,调解员联系了存款行的工作人员,对方表示刘先生并不是法定继承人,仅凭大队开具的赡养证明,不能确定刘先生拥有继承权,只能证明刘先生是赡养人,需要承担赡养义务,赡养不等于继承。

他们并不是不给刘先生办理取款,而是因为刘先生的确没有该存款取款资格,刘先生要想办法证明自己的继承资格。

刘先生如果想要继承他三叔的存款,要先找到其他法定继承人,明确放弃继承权,刘先生才有可能取走存款。

刘先生认为自己赡养了老人一辈子,自己就有继承权,如果别人有继承权,为什么别人没有赡养他三叔?

事实上,刘先生是否拥有继承权,与他是否赡养了老人无关,取决于老人是否留有遗嘱明确了继承人,如果没有遗嘱则依据法定继承顺序确定继承人,当法定继承人过世,则由其子女代位继承。

由于外甥、外甥女、侄子、侄女不在继承人范围内,所以银行没有同意刘先生取走他三叔银行存款。

据了解,刘先生还有一位80多岁姑姑在世,他姑姑作为三叔的兄弟姐妹属于法定继承人,是当下唯一可以继承这笔存款的人。

因此,刘先生想要将存款取出来,最为简单方便的方法是联系姑姑,由姑姑去办理取款即可。考虑到刘先生姑姑年龄较大, 不知道她的身体状况是否能够支撑她办理取款手续,刘先生应先与姑姑沟通,再选择适当方式将存款取走。

通过刘先生的事件能够了解到遗产继承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行。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第1128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依据《民法典》刘先生并不是法定继承人,他的姑姑是第二顺序继承人,他三叔虽然有其他兄弟姐妹,但均已过世,可由其子女代位继承,银行依据法律法规没有为刘先生办理过世老人的取款业务是完全合理合法的。

刘先生想要取走老人的存款,需要找到他三叔所有兄弟姐妹与代位继承人,共同为刘先生进行公证,缺少任何一人都无法取走存款,这对刘先生而言是一件十分复杂且困难的事情。

法定继承一直都是我们普通人常遇见的问题,不了解法律相关规定,极易出现如同刘先生一样的情况,要想继承老人遗产,应提前明确自身的继承资格,如果为非法定继承人,可让老人为自己写一份遗嘱,当老人过世后能够快速处理遗产。

评论列表

李鸿程
李鸿程 5
2026-07-01 15:01
银行才是第一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