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春晚,姜昆和唐杰忠有个相声《虎口遐想》,说姜昆去北京动物园玩,不小心掉老虎洞里了,他刚想学武松打虎,突然想到:“咱们都进行过法制教育,有个动物保护法,你知道吗?”
唐杰忠:“知道。”
姜昆:“动物保护法明文规定,打死老虎,判刑两年”。
唐杰忠夸:“你法制观念挺强。”
姜昆抱怨:“谁立的这个法?啊?合着现在是我打老虎犯法,老虎吃我白吃。”
这说明,我们中国早在1987年就已经有了动物保护法了。
经过30多年的修改、补充,目前我国的动物保护法已经很完善了。
根据动物保护法,目前我国的动物保护分为三个级别: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国家三有保护动物。而被列入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的动物有234种+1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有746种+7类;国家三有保护动物1924种。
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指的是濒危程度极高,需要最严格保护的动物,比方说哺乳类动物有大熊猫、金丝猴、雪豹、虎、亚洲象、长江豚等,鸟类有朱鹮、丹顶鹤、黑劲鹤、中华秋沙鸭等,其它的还有扬子鳄、中华鲟、金斑喙凤蝶、穿山甲等。
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指的是数量较少,或者分布范围有限,需要重点保护的动物,比方说狼、蟒蛇、小熊猫、天鹅、猞猁、画眉鸟等。
至于三有动物,指的是地方重点保护动物(由省级政府制定)和有重要生态、有重要科学、有重要社会价值的动物。被列入三有保护动物的动物有1924种,其中兽类91种、鸟类1028种、爬行动物450种、两栖动物253种、昆虫96种、蛛形纲动物2种、寡毛纲动物4种。咱们常见的有刺猬、野兔、黄鼠狼、果子狸、麻雀、喜鹊、猫头鹰、菜花蛇、林蛙、龟瓢虫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1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在十多年前,有个闹得沸沸扬扬的“大学生掏鸟窝被判十年”的案件,当事人掏的就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并且达到了情节特别严重(超过了6只)的标准,所以他就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如果武松打虎发生在现在,他打死一只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老虎就已经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了,可以判五至十年有期徒刑了;至于李逵杀四虎,已经达到了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了,保守估计起码得在里面呆二三十年了。至于伤害三有动物,虽然惩罚力度不如一二级保护动物那样严厉,但也会遭到法律的制裁。我那边就有两兄弟,抓了条两三斤的菜花蛇回来吃,还把过程拍下来发朋友圈,结果被网友举报到公安局那里,最后被罚款2000元+拘留15天。
那些嚷着我们没有动物保护法的,整天呼吁要国家立法保护动物的,不是无知就是蠢+坏。他们呼吁国家立法,不是我们没有动物保护法,而是他们的“宝贝儿”猫和狗没有被列入受国家保护动物的名单里。这些人就好比一个差生,没有考上大学,于是就整天嚷嚷“中国没有大学”,并整天呼吁国家和教育部“快点成立我们中国的大学吧,外国的哈佛、剑桥、麻省理工、斯坦福都建校XX年了,我们中国还没有大学,悲哀啊!”可真的是我们中国没有大学吗?是他达不到我们大学的录取标准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