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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消息! 从 2026 年 7 月 1 日起,全国将强制执行关于退休返聘及超

重磅消息!
从 2026 年 7 月 1 日起,全国将强制执行关于退休返聘及超龄员工(男 60 岁、女 60 岁以上,女职工 50 岁,女干部 55 岁以上)的新规。

规定明确:用人单位应当为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费全部由用人单位缴纳,劳动者个人不缴纳费用。企业需依法办理超龄劳动者工伤保险参保登记,相关部门将实现数据共享,对未按规定参保的企业开展监管核查。

不少人第一反应是 “跟我没关系”,毕竟离退休还远。但只要你出门转一圈就会发现,咱们身边的 “银发打工人” 早就无处不在了:小区门岗坐的保安大叔、凌晨扫街的环卫阿姨、餐馆里擦桌子的保洁大姐,甚至不少工地、加工厂里还在盯岗的老师傅,大半都已经过了法定退休年龄。

这群人干着最接地气的活儿,拿着不算高的工资,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们的劳动保障一直是个老大难问题。

搁以前,超龄打工最憋屈的就是出事没人兜底。在岗位上摔了、碰了、累出毛病了,企业一句 “你已经领养老金了,咱们不是劳动关系,走不了工伤”,就能把人怼得没话说。

厚道点的企业给报点医药费,再给点营养费就了事;遇上抠门又不讲理的老板,直接推诿扯皮,想拿钱就得去法院打民事官司,折腾大半年不说,最后赔下来的钱往往还不够医药费和误工费。

很多长辈舍不得花钱,受了伤就硬扛,生怕给家里孩子添负担,明明是干活受的伤,最后全自己扛了。

这次 7 月 1 号正式落地的新规,说白了就是给这群人补上了最关键的一块安全垫。

这不是哪个地方的试点政策,是人社部联合卫健委、应急部、税务总局、医保局五个部门一起发布的《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也是咱们国家头一部专门针对超龄劳动者权益的全国性规章,含金量完全不一样。

其中最核心的工伤保险要求,这次给得明明白白,没有任何模糊空间。

首先,参保是强制义务,只要企业招了超龄员工,就必须办理参保登记,不存在 “可交可不交” 的商量余地。

其次,保费全由用人单位承担,打工人自己一分钱不用掏,不会从工资里扣半毛钱。别觉得这点钱无所谓,对很多每个月拿两三千块工资的长辈来说,几十块钱也是好几天的菜钱,现在全由企业承担,等于免费多了份实打实的保障。

更实在的是待遇不打折扣。只要是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受的伤,或者上下班合理路线上出了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都能正常申请工伤认定、做劳动能力鉴定,该报销的医药费一分不少,

该发的停工留薪工资全额照发,评上伤残的该给补助就给补助,标准和正常参保的年轻职工完全一样,没有任何 “超龄打折” 的说法。

以前不少企业爱钻的空子,这次也彻底堵死了。很多老板过去会说 “我给买了商业意外险、雇主责任险,不用交工伤保险”。

新规明确说了,商业保险只能当补充,顶不了法定工伤保险的义务,该交的保费一分都不能少。

其实换个角度想,这对企业也不是坏事。以前真出个重伤甚至更严重的事故,几十万赔偿全得企业自己掏,小门店、小工厂说不定直接就被拖垮了;现在走工伤保险统筹,交一点保费就能把风险分摊出去,反而更稳妥。

监管这次也不是喊口号。各个部门之间打通了数据共享,不用等群众举报,系统一比对就能查出哪些企业招了超龄员工却没参保。

查到之后也不是批评两句就完事,先是责令限期补缴,按天计算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要是还没补缴就出了工伤事故,那所有工伤待遇全由企业自己全额承担,另外还要处以应缴保费 1 到 3 倍的罚款,算下来可比老老实实参保贵多了。

当然,新规管的不只是工伤这一件事。工资上划了底线,正常提供劳动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必须按月足额以货币形式发放,不能用米面油、购物卡抵工资,更不能拿 “你有养老金” 当借口压低薪酬。

休息上也有规矩,一般不安排超龄员工加班,真有特殊情况要加班,也得按劳动法标准支付加班费,不能让人连轴转熬身体。

岗位上更是划了红线,高危、重体力、有职业危害的活儿,不能安排超龄劳动者去干,得根据身体状况匹配合适的岗位,上岗前还要做足安全培训。

其实说到底,这就是件顺势而为的事。现在生活条件好了,大家身体也硬朗,很多人退休之后闲不住,要么想多赚点补贴家用,要么就是干了一辈子闲得慌,愿意出来发挥余热。

既然人家付出了劳动,就该得到对等的保障,不能让 “银发打工人” 干着最实在的活,却要独自扛着所有风险。

家里有长辈还在继续上班的,不妨把这个消息跟他们说说,也留意下单位有没有按规定参保。

真遇上不按规矩来的企业,直接找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就行,现在有明确的规章撑腰,维权不用再摸黑碰壁。

对开公司、做买卖的朋友来说,也别抱着侥幸心理省这点小钱,合规用工看似多了点成本,实则是给自己省了大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