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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岁,月薪一万五,入职不到一年,先兆流产请假,续假两个多月,再休十天婚假,接着

24岁,月薪一万五,入职不到一年,先兆流产请假,续假两个多月,再休十天婚假,接着请158天产假。公司炸了,拒批、停薪、断社保。

姑娘反手一封被迫离职通知书,索赔16万。官司打了一年多,二审落锤:公司赔10.1万。

西安这起孕产假案,最近在网上吵翻了天。

先捋一下时间线。2023年2月,24岁的张女士入职上海某公司,做Camera调试工程师,月薪1.5万,工作地点在西安。

入职7个月后她登记结婚。同年12月,张女士被诊断为先兆流产,医嘱要求休假2周。她提交了申请,休了病假。之后又多次因同样原因续假,一直休到2024年3月3日。

假期刚结束,张女士又拿出结婚证,要求休10天法定婚假。紧接着,预产期临近,她又申请了158天的产假——按照陕西省的规定,在国家98天产假基础上增加60天,合计158天。

公司彻底炸了。在他们看来,这位员工入职不到一年,连续请假,几乎没怎么正常上过班。公司直接拒绝了所有申请,停发了全部工资。

张女士也没含糊。2024年8月15日,她给公司发了一封邮件,标题是《用人单位违法辞退本人被迫离职通知书》。理由很直接:公司拖欠工资9个月,从2023年12月开始一分钱没发。

然后她将公司告上法庭,索赔病假工资、婚假工资、产假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共计16万余元。

公司当庭怒斥张女士“入职就备孕”“利用孕期恶意请假规避工作”“职场碰瓷”。张女士则坚称:先兆流产保胎、婚假、产假都是法定权利,公司无权拒绝。

法院没站公司那边。一审法院认定,张女士提交的医疗证明真实有效,先兆流产请假、婚假、产假均符合法律规定。公司拒批且停发工资,已构成违法。

最终判决公司支付病假、婚假、产假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合计10.1万元——不是她索赔的16万。

公司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判决理由很明确: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受法律特殊保护,入职时长不影响法定假期权益;凭医院诊断证明请假,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拖欠工资导致员工被迫离职,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判决一出,网友吵成了两派。支持张女士的说:生育是女性基本权利,先兆流产保胎事关人命,婚假产假是法定福利,公司就是歧视孕期女性。

反对的说:月薪一万五不干活,入职就怀孕连请大半年假,换谁当老板都受不了,这就是典型的“职场白嫖”。

还有人说:法律保护女性生育权没错,但也该平衡企业利益。部分女性恶意利用孕期请假、不干活还索赔,只会让更多企业不敢招育龄女性,反而加剧职场性别歧视。

这事儿确实没赢家。姑娘拿到了钱,但下次找工作,HR看到这段履历多半要犯嘀咕。

公司赔了钱,还落了个“坑孕妇”的名声,以后招人更难。

而更大的代价是:这件事可能会让更多企业在招聘适龄未育女性时心存顾虑——最终为这场“双输”买单的,是所有职场女性。

法律从来不是碰瓷的武器,也不是钻空子的盾牌。两边都守规矩,才不至于两败俱伤。

但现实是,当一方的“规矩”本身就是违法的——比如“入职不满一年不许休法定假”——那法院不帮劳动者帮谁?

张女士赢了官司,但这场仗没人真正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