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了个大谱!安徽蚌埠,凌晨三点,独居女子家中的智能监控设备自动转动后对准了卧室床的位置,核查监控后台记录,发现有陌生账号在单日累计13次查看监控系统,窥探家中的动态。女子察觉异常后报了警,经民警核查,该侵权行为源于上门维修的人。
凌晨三点,正是人睡得最沉的时候,监控探头自己在那转,还专门对着床。
安徽蚌埠这位宝妈,一个人带着孩子住,装监控本来是为了看娃写作业,图个安心,结果这玩意差点成了别人盯着她睡觉的窗户。
她翻了一下后台记录,光一天就被人偷偷看了13次。
13次这肯定不是手滑点错了,这是拿你家当直播间了,从什么时候开始的?看了多久?对方存了什么画面?她越想越怕,赶紧报了警。
民警一查,发现登录监控的账号,居然是之前上门修东西的人留的后门。
当时有两维修工来她家干活,其中一个师傅拿了验证码操作完,另一个在边上瞅了一眼,就把登录权限偷偷记下来了。
这个维修工也是心大,自己手机上存着别人家的监控权限,想啥时候看就啥时候看。白天看人家几点出门,晚上看人家啥时候关灯,凌晨三点睡不着了,再打开瞧瞧。
这不叫偷看,这叫精神入侵。
卧室是什么地方?是一个人最放松、最没防备的空间,隔着屏幕被人盯着,跟有人趴你窗户缝往里瞅有啥区别?
这事,法律这块怎么定性?
有人说,这不就是偷窥吗,道个歉就完事了。
但真不是,非法入侵别人的家用监控系统,操控摄像头,这行为已经踩了刑法的红线。
《刑法》第285条规定,违反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数据或者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他私自留存验证码,远程操控摄像头,这就符合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特征了。不是侵权,是犯罪。
要是他没保存画面,也没往外发,就自己看了看,也犯法吗?
这就要看次数和情节了,偶尔误触一次可能说得过去,一天看13次,凌晨三点还盯着人家卧室,这已经超出好奇心的范畴了,属于有意识、有目的的操作。
民警能查实他的登录记录和操控行为,就能坐实非法控制的事实。而且这事对受害人造成的心理冲击,不亚于被人当面骚扰。
现在智能家居普及了,摄像头、门锁、路由器,什么都能连手机。方便是真方便,但漏洞也是真吓人。
尤其是那些需要别人上门操作的情况,维修工、安装师傅、售后人员,给你调试设备的时候扫了一眼密码,或者多留了个心眼,权限就泄露出去了。
所以日常得养成几个习惯:
第一,所有设备初始密码必须改,不能用123456这种。
第二,但凡有外人碰过设备,当天就把密码重置一遍,把登录过的设备列表清空。
第三,定期检查监控后台的登录记录,看看有没有异常IP或者陌生设备挂着。
别嫌麻烦,跟隐私安全比,这点时间不算什么。
维修工的行为已经涉嫌刑事犯罪,不是赔礼道歉就能翻篇的。经调查后该追究刑责追究刑责,该赔偿损失赔偿损失。
受害人也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毕竟这种事对心理的创伤是长期的。
至于具体的量刑,得看他有没有传播、有没有剪辑、有没有其他更恶劣的行为。但不管怎么说,非法控制监控摄像头这个事实是跑不掉的。
这事最让人后怕的地方在于,你以为是安全的,其实一直被人盯着。你以为是自己一个人在屋里,实际上屏幕那头有双眼睛。科技本应该给人安全感,但一旦被滥用,就成了侵犯隐私最顺手的工具。
隐私保护的底线不能靠对方的自觉,得靠自己的防范意识和法律的震慑力。
你觉得装监控是防贼,结果贼就是帮你装监控的人。各位回家赶紧查查自家后台吧,指不定谁正看着你呢。
对于这事,大家怎么看?
信源:百姓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