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大学生改变了一个规则,"广东,大学生要坐飞机,不料航班提前10分钟起飞,打乱了他的计划,他申请免费改退签,或者报销住宿开销,但是对方以航班提前不足15分钟为由,拒绝赔付,他一气之下起诉海航,要求赔付103.84元住宿费,没想到,因为这一举动,改变了一个规则。
多家航空公司随后陆续修订了客票运输合同,取消了原先那条让无数旅客哑巴吃黄连的十五分钟免责门槛,明确规定因航司自身原因导致航班提前,旅客均可办理非自愿变更或全额退票,不再为差几分钟的问题争得面红耳赤,这不是第一次有人用小额诉讼撬动行业规则。
天津消费者朱振彪发现餐厅号称新鲜现榨的果汁实际是浓缩液勾兑,以欺骗消费者为由起诉并一审胜诉,天津市消委会随即以此案为依托推动专项整治,强制要求餐饮门店如实标注果汁来源,让一纸判决真正影响了行业日常操作。两件事放在一起,逻辑是一样的,较真的人越多,规则才越有修正的机会。
回到这名广东大学生身上,事情的起点很简单,大学生购买了海航深圳飞往呼和浩特的机票,航班时刻是早上七点四十分,大学生已经把坐首班地铁赶往机场的时间掐得刚刚好,就在大学生还在路上的时候,海航临时通知航班提前十分钟起飞,这十分钟对于卡着首班地铁出行的乘客来说完全是另一回事,航班就这样飞走了。
大学生向海航提出两个要求,免费改退签,或者报销因此不得不产生的住宿费一百零三点八四元。海航方面的答复是,航班提前时间不足十五分钟,属于正常范围,拒绝赔付。大学生当时心里只有一个感受,乘客如果迟到一分钟,机票钱照样打水漂,凭什么航班提前十分钟害乘客误机,倒成了乘客自己的损失。
这套十五分钟免责门槛并非无据可查,中国民用航空局早在2016年颁布的航班正常管理规定里就明确要求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时刻变动须保障旅客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2021年又进一步细化了非正常航班的旅客权益保障要求。规定有,但落地层面长期存在模糊空间,格式合同里的霸王条款依然活得很好。
大学生把诉状递上去,海航在协商程序中最终同意赔付一百零三点八四元,双方和解,钱不多,但诉讼结果引发的关注让各家航司不得不正视这条不合理的门槛,主动对照新规修订了合同条款。有人站出来说了,规则才有机会往公平的方向动一动。
相关来源:南方 +(广东省级官方媒体)《乘客迟到算违约,航司提前却免责?大学生起诉海航最新进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