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布朗是一种思潮,怎么说呢,在至少我们这一代人受得教育里,个人是集体的一部分,但是,在上个时代的尾声,像艾佛森、科比,他们把这种一部分做到了极致,几乎他们个人就是他们所在集体的大部分甚至全部,他们就等同于他们所在的集体,他们不仅仅是忠于他们的集体,他们就是他们的集体,其实艾佛森会比科比更典型,那个时代哪有什么艾佛森迷还是76人迷的区别,包括诺维斯基和小牛也是如是,既不会有球队迷嫌弃当家球星,也不会有当家球星迷抱怨球队。在那个时代的分手,是有巨大悲剧色彩的,典型的包括艾佛森被交易也包括加内特离开森林狼,那个时代的顶级当家球星的交易,充斥着一种“相濡以沫 不如相忘于江湖”的无奈气质。而勒布朗和勒布朗所在的时代不一样,这个时代,不仅仅是勒布朗自己,也不仅仅是球员们球星们,整个时代的所有人,都在默默间完成了一种“去中心化”,球员和球队之间,球员和球员之间是一种更开放更平等的合作关系,大家之间的情感纽带,球员与球队,与城市,包括与球迷之间,因为移动互联网的高度信息交互能力,而变得,不能说冷漠了,怎么说呢,降围了?球员不再需要球队、球场、看台、媒体、社区才能感受到球迷或者说商业价值,只需要点开icon ,在多种多样的自媒体形势下,数以百万千万亿计的数字和背后的虚假或真实的能量就展现在你面前了。勒布朗是一种思潮,一种去中心化、打破原本秩序基础,换一个位面观察生活世界和自己生意的思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