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大了!”安徽,女子和闺蜜在酒吧放松,期间,一男子过来搭讪,还摸女子大腿,搂女子腰。女子反感又膈应,推开男子。男子不肯善罢甘休,趁女子去厕所的空档,这男的竟然往人家酒杯里投放含西地那非的处方药。
他害怕酒水出现异样被一眼看穿,还主动拿起啤酒往杯中加满,彻底掩盖杯中新添的粉色药剂痕迹,做完这一切之后,他装作若无其事坐在原位,等待程女士回来。
程女士回到座位之后,没有察觉到酒杯被动过手脚,拿起啤酒喝了两三口,很快就尝出口味不对劲,她当即把杯中剩余酒水全部倒在桌面,低头一看,杯底残留着明显的粉红色胶状沉淀物,瞬间反应过来有人往自己酒里加了东西。
她没有慌乱,第一时间保留好酒杯、剩余沉淀物作为物证,立刻拨打报警电话,闺蜜全程陪同她等候民警到场处理。
警方赶到现场调取店内全部监控录像,带走涉事药剂、酒水样本送去专业机构检测,最终检测结果确认,韩某投放的药剂主要成分为西地那非,也就是大家常说的伟哥,属于严格管控的处方药,不是可以随意分发、随意添加进饮品的零食果冻。
面对警方询问,韩某给出的说辞完全颠倒事实,他声称自己和程女士无冤无仇,拿出药剂的时候对方全程看见了,这只是普通果冻,倒进去只是单纯开玩笑,不存在任何伤害对方的想法。
这套说辞和监控录像记录的行为完全矛盾,监控里他是趁着程女士离开、视线完全脱离酒杯时偷偷投放,根本不存在当面告知、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强行把恶意行为包装成无心玩笑,很难让人信服。
案件初期的处理结果曝光后,直接在网络引发大范围讨论。滁州市公安局琅琊分局经过初步审查,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给出的理由是西地那非不属于管制麻醉、精神类迷药,程女士及时吐出酒水,没有出现重伤、昏迷等严重人身伤害后果,认定不存在刑事犯罪事实,将整件事划归治安纠纷调解处理。
在民警的协调之下,双方签署治安调解协议,韩某一次性赔付程女士一万三千元,协议签署完毕,当时看起来这件事就此了结。
可拿到赔偿之后,程女士始终无法平复当晚受到的惊吓,肢体骚扰、暗中下药带来的心理阴影,根本不是一万多块钱可以抹平的,她专门咨询专业律师,律师告知她,当众强制搂抱、触摸陌生人已经构成治安层面的骚扰猥亵,私自向他人饮品投放处方药,同样违反药品管理和人身安全相关法规,不能只依靠金钱赔偿简单了结。
深思熟虑之后,程女士做出了很多人想不到的决定,她主动联系办案民警,全额退回韩某赔付的一万三千元,正式撤销此前签署的调解协议,不愿意用钱私下和解,坚持要通过行政复议、法律诉讼等正规渠道,追究韩某骚扰、私自投放处方药的全部责任,只求一个公正处理结果,不接受简单赔钱了事。
截至6月30日,当地公安部门对外回应媒体,该事件仍在持续调查核实,后续完整处置结果会统一发布官方通报。
这件事之所以能牵动无数网友,尤其是女性群体的情绪,核心原因就是大众都有同样的顾虑,很多人都有独自外出、和朋友外出饮酒的经历,一旦酒水离开自己视线几分钟,就有可能遭遇类似恶意行为,大家很难接受监控实锤、恶意清晰的行为,只能靠赔钱草草收尾。
我们客观理清法律层面的边界,就能看懂初期不予刑事立案的底层逻辑,市面上常见的迷奸类案件,投放的是三唑仑、γ-羟基丁酸这类管制精神药品,能让人失去反抗能力,投放这类药物可以直接定性重罪;但西地那非只是处方药,没有使人昏迷、丧失意识的效果,缺少直接佐证韩某意图实施性侵的完整证据链,因此暂时达不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但这不代表韩某的行为完全没有违法之处。
从治安处罚角度来讲,未经允许当众触摸、搂抱女性,已经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中骚扰他人的相关条款,理应单独给予拘留、罚款处罚;随意把处方药投入他人饮品,放任对方身体健康受损,同时违反药品管理规定,监管部门也能同步对涉事男子开展查处,调解赔偿只能作为民事补偿手段,不能替代本该执行的行政处罚。
这件事也给所有经常外出休闲的普通人提了醒,不管是酒吧、餐馆还是奶茶店,只要中途需要离开座位去卫生间,桌上的饮品最好直接喝完,或者直接弃置换新一杯,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如果遇到陌生异性无端搭讪、动手动脚,第一时间明确拒绝,保留监控、聊天记录、物证等全部证据,立刻报警,不要害怕冲突选择忍气吞声。
同时我们也能看到,如今越来越多受害者不再愿意为了一点赔偿妥协退让,就像本案中的程女士,她放弃经济补偿,执着于追究对方违法责任,这份坚持也推动大家重新思考公共场所人身安全的界定标准,玩笑要有底线,恶意不能用钱抹平,任何侵害他人人身安全、身体健康的行为,都该匹配对应的处罚,不能轻易从轻处置。
整件事目前还在调查流程当中,后续官方公布新进展之后,也会持续跟进解读,希望最终处理结果,可以兼顾法理与大众朴素的公平认知,让公共场所随意骚扰、暗中下药的人,付出应有的代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