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12岁男生偷偷带手机上学,父母发现后便主动告诉班主任,并让班主任把男生的手机收了。谁料,班主任把男生的手机收了后,当天半夜,男生便从宿舍的消防通道窗口跳了下去,导致全身多处伤残。事后,男生的父母难以释怀,认为班主任在收手机时,没有注意方式方法等,对男生跳楼受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要求学校赔偿,遭拒后,一纸诉状将学校告上法庭,要求学校赔偿33万余元损失。法院这样判!
男生姓武,十二岁,重庆某中学初一寄宿生。2024年国庆假期刚过,他因为一些原因被撤掉了英语课代表的职务。10月9日,他请了一天病假。当天晚上,小武没在家吃饭,回学校前破天荒地把手机交给了父母。这个反常的举动让父亲心里犯了嘀咕,怀疑他在学校是不是跟人闹了矛盾。
10月10日,小武父亲特意问了班主任,班主任说已经喊小武去吃过饭了,他也就没再多想。可事情没完。10月13日周日中午,班主任联系小武父亲,说小武还有很多学习任务没完成,让下午两点前到校。下午五点左右,小武父亲主动给班主任发了条消息——家里找不到小武手机了,应该是他带去学校了,麻烦您帮我把手机收了。
注意,是父亲主动要求的。学校本来就有规定,学生原则上不能带手机进校园。班主任自然答应了。随后,班主任在班上组织了手机收缴,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说了小武将手机带入校园且没有主动上交的事。同学们事后都作证,班主任没有过激言行,没有辱骂,没有动手。小武当时也没什么异常反应,低着头安安静静的。
可谁也没想到,当天凌晨两点零五分,趁老师和同学都熟睡了,小武从五楼宿舍走出来,翻过楼道里一米零六高的消防通风窗口,纵身跳了下去。直到早上七点半,班主任发现小武没来早读,赶紧组织学生寻找,最后在学校宿舍后面的草坪上找到了他。送医后人保住了——但八根肋骨断裂,全身两处十级伤残、一处九级伤残。一个十二岁的孩子,后半辈子可能都要带着这些伤。
孩子摔成这样,小武父母心都碎了。可他们接下来的操作,让很多人皱起了眉头——一纸诉状把学校告了,要求赔偿三十三万余元。法庭上,小武父母列举了学校的“四宗罪”:学校课业负担太重孩子压力大;班主任收手机时方式不当言语过激;班主任没有及时发现小武的心理问题并疏导;宿舍窗户存在安全隐患,而且孩子跳楼后六个小时才被发现延误了救治。
法院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学校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承担的是过错责任,家长得拿出证据证明学校有过错,学校才赔钱。可小武父母拿不出任何证据。法院逐一核查了每一项指控。关于学业压力:学生入校仅十二天,短期学习安排合理,没有证据证明学校课业布置过重。关于手机管理:学校收缴手机是遵照多数家长的共同要求,全程流程合规、言行克制。关于心理关怀:学校常态化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班主任也做到了及时沟通。关于设施隐患:宿舍消防窗配备一米多高防护护栏,符合安全规范。关于应急救治:老师发现学生缺勤后第一时间搜寻,找到后快速送医、同步报警。
法院最终认定:学生自主翻越窗户跳楼,是导致自身伤残的根本直接原因。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日常管理行为,和孩子的极端选择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法院判决学校无过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驳回了家长全部诉讼请求。
父亲主动让老师收手机,孩子当晚跳了楼。这事听着让人心里发紧,可法院的判决讲的是证据和法律。家长的痛是真的,学校的冤也是真的。一个十二岁的孩子做出这样的选择,根子到底在哪儿,值得每个做父母的人好好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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