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里没鬼你慌什么?就因为中国法律写了要追究境外搞民族分裂的人,澳大利亚政府立马坐不住了,6 月 29 号急着跳出来表达所谓关切。一部促进团结的法律都能让他们紧张成这样,只能说明自己地盘上的龌龊事没少干。
6月29日,澳大利亚广播公司中文网发了条消息,说澳大利亚政府已经就中国新颁布的《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直接向中国表达了关切”。
他们紧张什么?紧张的是这部法律里有一条:第六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组织和个人,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破坏民族团结进步、制造民族分裂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就这么一条,把堪培拉那边吓得不轻。咱们先把事儿捋清楚。这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2026年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7月1日正式施行。
整部法律讲的是什么呢?促进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说白了就是一部促进团结的法律,跟“长臂管辖”八竿子打不着。
那第六条三款到底说了啥?司法部副部长胡卫列在6月24日的国新办发布会上专门解释过:这是主权国家依法开展的正常立法实践,符合国际法基本准则。
维护国家统一、领土完整与社会稳定,是各国的主权,也是国际法确立的基本准则。世界各国都有权通过国内立法防范分裂破坏活动,这是国际通行做法。
说白了,你在中国境外搞针对中国的民族分裂活动,中国依法追究你的责任——这事儿放到任何主权国家都是天经地义的。
可澳大利亚政府不这么看。他们跳出来说“关切”,说这法“允许北京方面针对海外人士采取行动”。这话说得好像中国要满世界抓人似的。
咱们来看看澳大利亚自己是怎么干的。2026年2月,澳大利亚警方以涉嫌“外国干预罪”起诉了两名中国公民。
一个25岁的男的,一个31岁的女的,被指控在堪培拉收集一个佛教团体的信息。再往前,2025年8月还有另一个中国人因为同样的事儿被起诉。
澳大利亚的《反外国干预法》怎么说的?外国人在澳大利亚境内从事某些活动,就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你看,澳大利亚能用国内法管外国人在他们国土上的行为,中国就不能用国内法管境外势力针对中国搞分裂的行为?这是什么道理?
再往前翻翻。2021年澳大利亚搞了个制裁法案,类似于美国的“马格尼茨基法案”,允许制裁外国官员,包括冻结资产、限制签证。当时就有澳大利亚媒体分析说,这法案就是冲着中国来的。
美澳自己动辄以国内法搞长臂管辖、全球追诉,轮到中国立法防范境外势力煽动民族分裂,就变成了“侵犯自由”?这双标玩得也太溜了。
其实仔细想想,澳大利亚政府为什么对这条法律这么紧张?答案可能没那么复杂。
这些年,澳大利亚境内确实有一些人在搞针对中国的分裂活动。堪培拉那些政客心里清楚得很,那些借澳大利亚土地搞分裂活动的金主,很可能正踩在中国法律的红线上。他们慌的,不是法律条文本身,而是法律条文指向的那些人和那些事。
中国驻墨尔本总领事房新文之前说过,这部法律“旨在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中国驻墨尔本总领馆还表示,这部法律“有利于促进中国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
一部促进团结的法律,被说成是“威胁”;一部防范分裂的法律,被解读成“长臂管辖”。这种颠倒黑白的本事,也真是让人开了眼。
更荒唐的是,澳大利亚广播公司中文网在报道里把法律名字都写错了——写成了“《民族团结与进步促进法》”。连名字都没搞清楚就跳出来“关切”,这关切的分量有多重,大家心里都有数。
话说回来,第六十三条针对的是“破坏民族团结进步、制造民族分裂”的违法行为。正常的学术交流、经贸合作、人文交往,丝毫不受影响。
司法部说得明明白白:这条规定“不影响中外正常的人文交流交往、学术研讨、经贸合作等活动”。
澳大利亚政府如果真的关心本国公民的合法权益,最该做的是管好自己地盘上那些搞分裂活动的人,而不是跑到别人的家门口指手画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