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
从2026年7月1日起,全国将强制执行关于退休返聘及超龄员工(男60岁、女60岁以上,女职工50岁,女干部55岁以上)的新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医保局五部门联合发布《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56号),对企业招用退休返聘及超龄员工提出明确要求。
规定明确:用人单位应当为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费全部由用人单位缴纳,劳动者个人不缴纳费用。企业需依法办理超龄劳动者工伤保险参保登记,相关部门将实现数据共享,对未按规定参保的企业开展监管核查。
很多人可能还没意识到,这条新规到底意味着什么——它不只是给企业加了一道合规要求,更是给全国数以千万计的“银发打工人”补上了一块最关键的保障短板。
过去,企业说你是劳务关系,就可以不受劳动法约束。工资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节假日上班不用给加班费,干活累出毛病、摔了碰了,企业一句“你自己不小心”就能推得一干二净。
更气人的是,真出了纠纷想去维权,劳动部门会告诉你这不属于劳动关系,不归他们管,只能自己去法院打官司。
打官司对普通老人来说有多难?跑流程、找证据、交诉讼费,折腾大半年不一定有结果。很多老人文化程度不高,连立案材料都不会写,最后只能吃哑巴亏。
最让人揪心的就是工伤问题,上了年纪的人骨头脆、反应慢,干体力活很容易出事。以前没有工伤保险,真摔成骨折、落下残疾,几万十几万的医药费,企业要是耍赖不给,普通家庭根本扛不住。这不是个别现象,而是数千万超龄劳动者共同面临的困境。
现在不一样了,这部7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规,直接把过去的“灰色地带”给照亮了。
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超龄劳动者权益的部门规章,五部门联合发布,力度可想而知。它最核心的突破,就是把劳动权益保障和劳动关系解绑了。不再纠结你是不是正式员工、有没有劳动合同,只要你受单位管理、拿单位发的工资,就适用这套保护规则。
先说大家最关心的工伤保险。新规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必须给超龄劳动者缴工伤保险,钱全部由企业出,个人一分钱不用掏。这是强制性的,不是可选项。
以后再有人在工作中受伤,直接走工伤认定流程,该赔多少按国家规定来,企业躲不掉。而且官方也说了,参保不以劳动合同备案为前提,企业不能拿“签不了劳动合同”当借口不参保。
那些只买商业意外险、雇主责任险就想应付了事的,以后也行不通了,工伤保险是法定义务,商业保险替代不了。
除了工伤,工资和休息也有了硬标准。新规要求超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必须及时足额发放。
工作时间要遵守法定规定,一般不安排加班,真要加班也得按劳动法给加班费。企业还得根据老人的身体情况安排合适的岗位和劳动强度,不能让六七十岁的人干年轻人都吃不消的重活。上岗前还要做安全生产培训,该有的防护设备得配齐。
维权渠道也终于打通了。以后遇上欠薪、工伤、强制加班这些问题,超龄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不用再被逼着去法院打民事官司。
劳动仲裁的效率比民事诉讼高得多,成本也低,对普通劳动者更友好。这相当于给老人开了一条维权的“快车道”,不用再走冤枉路。
还有两个细节也很实在。一个是养老保险,还没缴满年限需要延缴的超龄劳动者,可以自己接着缴,也可以和单位协商,让单位帮忙缴。另一个是医保,超龄劳动者也能继续参保,门诊住院都能正常报销,不用怕生病全自费。
往深了说,这条新规的出台不是偶然。现在我国60岁以上人口已经接近3亿,其中低龄老人占了一半还多。很多人身体硬朗、有经验有手艺,愿意继续工作发挥余热。
人口老龄化是大趋势,银发就业会越来越普遍。过去的制度跟不上现实需求,既保护不了劳动者,也让企业用工担惊受怕,怕出事故赔不起。
现在有了统一的规则,对双方都是好事。劳动者有了保障,干活更踏实;企业有了明确的合规标准,用工风险也可控了。当然,新规刚落地,肯定还会有配套细则陆续出台,各地执行起来也可能有差异。但大方向已经定了,超龄劳动者不再是劳动保障的“局外人”。
7月1日就在眼前,不管你是家里有老人在外打工,还是自己就是企业负责人,都该留意这条新规。对劳动者来说,这是撑腰的底气;对企业来说,这是必须遵守的红线。
劳动保障没有年龄上限,每一份付出都该被尊重,每一位劳动者都该被保护。这正是这部新规最朴素也最有温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