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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不算半推半就?” 云南,一男子看上了 40 多岁独居大姐,多次主动上门被拒后

“算不算半推半就?” 云南,一男子看上了 40 多岁独居大姐,多次主动上门被拒后,按耐不住,晚上喝了酒堵到楼下,大姐碍于人情让他上了楼。期间,两人喝了点枸杞酒,大姐头晕想睡,男子却死活不肯走。大姐无奈自己回屋躺下睡觉,门锁是坏的。凌晨醒来,她发现身体异样,DNA 检测证实两人发生过亲密关系。大姐气坏了,果断报警。但警方认定 “无犯罪事实”,不予立案。大姐不服:我没同意,怎么就成 “你情我愿” 了?申请复议、复核,均被维持。无奈之下,大姐又向检察院申请监督。

这事发生在云南昭通巧家县,大姐姓汪,离异多年一直独居,今年年初想换家里的窗帘,找到了当地开布艺店的蒲某,俩人就这么认识了。蒲某上门安装窗帘的时候,顺手免费帮大姐修了下厨房的水管,不大不小算是个人情,也就是这点人情,后来成了对方蹬鼻子上脸的由头。

从加了微信开始,蒲某的心思就摆得很明显,三天两头发消息试探,一会儿说想来家里吃饭,一会儿说跟家里人吵架没地方去,想过来坐一坐,大姐每次都找理由婉拒,要么说自己要早睡,要么说人不在家,从头到尾没给过半点暧昧回应,更没松口让他深夜上门。

3 月 6 号这天晚上,蒲某直接喝了酒骑车堵到了她家楼下,发消息说人已经到了。大姐心里肯定是不愿让他上来的,但又念着之前修东西的人情,大晚上把人晾在楼下,传出去好像自己多不近人情,犹豫再三还是松了口,让他上了楼。

进门之后蒲某就提出要喝酒,大姐拿出了自己家泡的枸杞酒,俩人就在客厅喝了起来。大姐本来就没什么酒量,加上平时也很少喝,十几分钟下去就开始头晕犯困,这时候她已经察觉不对劲,开始催蒲某离开,甚至主动说要帮他叫出租车,可蒲某压根不吃这一套,摆明了就是要赖着不走。

大姐心里发慌,悄悄开了手机录音,三分多钟的录音里,她反复让对方回去休息,蒲某直接回了句 “死都不回去,你要做好心理准备”。

话说到这个份上,换谁都知道对方没安好心,可大姐一个中年女性,面对一个喝了酒的成年男性,总不能上手把人拖出去吧?真拉扯起来,吃亏的大概率还是自己。

她只能退一步,说自己要回卧室睡觉,让蒲某睡客厅沙发,还特意说了卧室门锁是坏的,没法反锁,话里话外就是让对方自觉一点,别越界。当时酒劲上头晕得厉害,她想着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对方总该有点分寸,就和衣躺到了床上,没一会儿就沉沉睡了过去。

等她凌晨醒过来的时候,整个人都凉了半截。蒲某早就没了踪影,可身体传来的异样骗不了人,她当场就反应过来自己出事了,先给朋友打了电话说清情况,紧跟着就拨了 110 报警。

警方出警很快,连夜带她去县医院做了酒精检测和生物检材提取,后续 DNA 鉴定结果出来,结论非常明确:大姐下体擦拭物、内裤内侧、胸部擦拭物多处检材,都检出了蒲某的 DNA,23 个基因座完全匹配,俩人发生过性关系这件事,没有任何争议。

可接下来的处理结果,却完全超出了大姐的预料。县公安局很快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理由是 “经审查认为该案无犯罪事实”。

大姐没法接受这个结果,明明自己从头到尾都没同意,怎么就成了无犯罪事实?她接着申请行政复议,结果维持原决定;又向市公安局申请刑事复核,最终还是被驳回。等于公安系统里三级流程走完,都认为这件事不构成强奸,属于双方自愿。

很多人看到这儿估计都懵了,DNA 都锤得这么死了,怎么就不算犯罪?其实这事的核心分歧,就是大家吵了无数次的 “半推半就”。法律上认定强奸罪,从来不是只看有没有发生关系,核心要件是 “违背妇女意志”,还要伴随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

警方之所以反复维持不予立案,大概率是认为,大姐是主动开门让对方进屋的,又主动拿出酒一起喝,最后回房休息也没有激烈的反抗行为,这些细节放在一起,没法认定是强迫发生关系。

可站在大姐的角度,这套逻辑根本站不住脚。她拿出之前的微信聊天记录,证明自己此前已经多次明确拒绝对方上门,从来没有过任何邀约或者暧昧暗示;当晚让对方进门,纯粹是碍于人情的社交礼貌,根本不等于同意发生亲密关系;她当场录下的催对方离开的录音,也能证明自己从头到尾都没同意对方留宿。

更关键的是,她本身患有重度抑郁症和焦虑症,长期服药,身体对酒精的耐受度远低于普通人,当晚喝了酒之后意识快速模糊,根本就没有反抗的能力,属于 “不知反抗、不能反抗” 的状态,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本来就该归为强奸罪里的 “其他手段”。

目前大姐已经正式向当地检察院提交了立案监督申请,案件还在走程序。这事最终怎么定性,咱们等着检察院的结果就好,但也给所有人提了个醒:在人身安全面前,情面真的一文不值,该拒绝的时候就别不好意思,你退的那一步,说不定就是别人敢闯进来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