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女子毛女士没有住处,她男朋友黄某迫不及待地把她带回家一起住,俩人都欲望强,体力也好,不知疲倦,放纵了好长一段时间。
但是感情再好也有看腻时,这不刚开始两人你侬我侬,感情破裂后就直接在法庭开战了。
现实里的情侣分手,大多好聚好散,就算闹得不愉快,也很少会牵扯出大额金钱纠纷。
然而2026年6月底,一起福建法院审理的案子,就让不少人唏嘘不已!
这一对同居情侣闹分手,男方为了让女方搬走,主动拿出10万块当作补偿。
可女方刚搬走没多久,男方就彻底反悔,转头把前女友告上了法庭,想要全额追回这笔钱。
这件事还要从两人相恋同居说起,黄某和毛某早前确定了恋爱关系,感情稳定之后,两人就商量着搬到一起生活。
因为黄某名下有现成的住房,不用额外租房,毛某便收拾了自己的行李,彻底住进了黄某的房子里,两人开启了同居过日子的状态。
刚开始相处的时候,两人十分甜蜜,日常相处和睦,生活节奏也磨合得不错。但长时间朝夕相处,慢慢暴露了彼此身上的各种问题。
两个人的性格差异、生活习惯分歧越来越明显,大大小小的矛盾不断堆积。平日里频繁发生争吵,彼此的包容度越来越低,感情也在一次次争执中慢慢消耗殆尽。
相处一段时间后,两人都清楚,这段感情已经彻底走不下去了,于是一致决定分手!
本来分手只是两个人的私事,好聚好散就能了结,可问题卡在了居住的房子上。这套房子是黄某个人名下的婚前房产,分手后黄某自然要收回自己的房子。
但毛某这边始终不愿意主动搬离,两人因为搬离房屋的事情,反复沟通拉扯了很久,一直没能达成一致。
黄某当时一心想彻底结束这段关系,不想再和毛某有任何牵扯,也不想因为房屋居住问题持续的纠缠扯皮。
为了快速解决僵局,顺利让毛某搬走、彻底解除两人的同居关系,黄某主动提出,愿意拿出10万元作为经济补偿。
这笔钱没有任何附加借贷条件,就是黄某自愿给出的分手补偿,用来弥补毛某这段时间的情感付出和搬家产生的各项损失。
毛某考虑再三,接受了黄某的提议。在黄某完成10万元转账之后,毛某也信守承诺,很快收拾好所有个人物品,彻底搬离了黄某的住所,两人的同居关系就此正式结束。
本以为这件事到此就画上了句号,两人从此各自安好。可谁也没想到,毛某搬走之后,黄某的心态却发生了变化!
他越想越觉得吃亏,心里也是越来越不平衡。黄某认为,两人谈恋爱是你情我愿的事情,自己白白付出10万块钱太过冤枉。
在黄某看来,毛某拿到这10万元没有任何合法依据,属于凭空获利的不当得利。
思来想去,黄某最终选择拿起法律武器,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毛某全额返还这10万元的分手补偿费。
案件开庭审理的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争执十分激烈!
黄某坚持自己的说法,称这笔钱是自己一时冲动转账,并非自愿赠与,毛某无故占有钱款,理应全额退还。
而毛某则当庭提交了两人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以及自己搬离房屋的相关证据,证明这10万元是双方协商一致后,黄某自愿支付的分手补偿,是双方了结同居纠纷的约定,自己拿钱搬家合理合法。
法院经过完整审理,查清了整件事的来龙去脉,最终给出了明确判决。
法院认为,不当得利的核心判定标准,是一方在没有合法依据的情况下获取利益。但本案中的10万元,并不是黄某被迫转账,也不是借贷资金。
这笔钱是黄某为了解决同居分手、房屋搬离纠纷,在完全自愿、清醒的状态下主动支付的补偿,属于情侣之间基于情感关系产生的自愿财产处置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民事约定,完全不属于不当得利范畴。
黄某作为成年人,能够清晰预判自己行为的后果,自愿转账交付后,就不能随意反悔。最终法院依法驳回了黄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2026年6月25日,判决生效之后,两人的生活也彻底回归平静。黄某败诉之后,没有再提起上诉,彻底放弃了追回10万元的想法,为自己的冲动反悔付出了代价。
毛某胜诉后,彻底摆脱了这场纠纷,拿着当初的补偿款开启了全新的生活,再也没有和黄某产生任何交集。
其实感情里的分分合合本是常态,成年人的感情不仅需要真心,更需要底线和担当。当初自愿付出的补偿,虽是为了结一段关系,但也是自己做出的选择。
无论是谈恋爱还是分手,自愿达成的约定都不能随意推翻。真诚对待过往,坦然接受结局,守住自己的诚信和本心,才是成年人最该有的处事态度!
来源——男子让女友搬走转10万分手费又后悔|新浪财经
10万分手费分手分手闹上法庭福建[敲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