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一个女孩在清吧被陌生人往酒里下了伟哥。
这事情是真的,荔枝新闻报了,澎湃新闻也转了。女孩姓程,3月12号晚上跟朋友在滁州一家清吧喝酒。
来了个陌生男的要劝酒,然后又叫来个同伴姓韩。这个韩某上来就坐女孩旁边,摸腿、搂腰,女孩害怕推开了。然后韩某掏出一包纯英文包装的东西给女孩看,包装上写着每袋含100毫克西地那非。
女孩去上厕所的时候,监控拍得清清楚楚,韩某把这包药倒进了她的杯子里。等女孩快回来,他往杯子里倒满啤酒。
女孩喝了几口,把酒倒了,发现杯底有粉红色凝胶状的东西,马上报警。
警方来了,滁州市公安局琅琊分局审查之后说没有犯罪事实,不立案。双方签了个治安调解协议,韩某赔了13000块钱。
到这里你可能觉得事情结束了。没有。
女孩后来找了律师,律师说这事儿可能不是赔钱就能了结的,下药行为可能构成犯罪。女孩把调解协议撤了,13000块钱退回去了,现在正在走法律程序。
韩某那边怎么说?他说不认识这女孩,是朋友去搭讪的。药拿出来的时候女孩看到了,就是“果冻”,他跟女孩开玩笑说倒杯子里你尝尝。女孩喝了一口吐了,就报警了。他说现在所有都是按程序走,该怎么处理怎么处理。
你看,一个说“我被下药了”,一个说“我开玩笑呢”。这事儿就有意思了。
咱们说几个关键点。
第一,什么是西地那非。就是伟哥,男性勃起功能障碍的药。每袋100毫克,这是标准剂量。把这种东西往陌生人酒里倒,你说这是开玩笑?谁信?
第二,警方为什么不立案。警方说没有犯罪事实。这个认定在法律上是有争议的。下药这个行为本身,往小了说是寻衅滋事,往大了说可能涉及故意伤害或者强制猥亵。女孩律师说可能构成犯罪,不是没有道理。
第三,调解协议赔了13000。这个数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但女孩后来退了,说明她不是冲着钱去的。她要的是一个说法,一个法律上的定性。
第四,监控视频是关键证据。韩某趁女孩上厕所把药倒进杯子,这个动作监控拍下来了。他说“女孩看到了”纯属狡辩——看到了你还偷偷摸摸趁人上厕所往杯子里倒?
说实话,这事情让我想起之前很多类似的案子。酒吧、KTV这些地方,往别人杯子里加东西,然后说“开玩笑”。最后出事的还少吗?
2019年深圳那件事,女孩在酒吧被下药,差点出事。2021年上海那个,也是在酒吧被下药。每一次出事之后,下药的人都说“闹着玩的”。
闹着玩?往一个陌生女孩酒里倒伟哥,这叫闹着玩?那你让我也跟你闹着玩玩?
女孩的做法是对的。13000块钱退了,协议撤了,走法律程序。这种事情不能稀里糊涂就过去。你今天赔钱了事,明天他还敢对别人做同样的事。
而且你想,西地那非是处方药。韩某从哪弄的?药店买处方药需要医生开的处方,他那个纯英文包装的东西又是哪来的?这里面可能还有别的文章。
更关键的是,这药万一跟酒精混在一起出事了怎么办?100毫克是标准剂量,但每个人体质不一样,万一过敏、万一心血管有问题呢?这不是开玩笑的事情。
再说回警方不予立案这件事。很多网友不理解,觉得下药这么严重的事怎么就不立案了。按照法律规定,立案需要达到一定的刑事犯罪标准。警方可能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构成犯罪。但女孩现在走法律程序,就是要把这事儿掰扯清楚。
1.3万不是什么大钱,但这件事的性质不是钱能衡量的。一个陌生男人未经允许坐在你旁边,摸你腿搂你腰,趁你上厕所往你酒里倒药——这每一件事单独拎出来都够恶心的,加在一起更恶劣。
很多人可能觉得,清吧这种地方不就是喝酒聊天吗?去了就是默认接受这种搭讪?不对。去酒吧不代表你可以随便动手动脚,更不代表你可以往别人杯子里加东西。
说句不好听的,要不是女孩及时发现杯子里有东西报警了,那杯酒喝完了会怎样?没人知道。韩某自己可能也不知道。这才是最可怕的地方。
现在女孩正在走法律程序。希望法律能给她一个公道。也希望这件事能给所有人提个醒:在外面喝酒,杯子别离开视线。更希望那些觉得“下药是开玩笑”的人能明白,这不是玩笑,这是犯罪。
这事情还没完,等后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