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撞死家暴丈夫案二审案情反转看到石家庄“妻子撞死家暴丈夫案”二审维持原判,心里像压了块石头。
法院认定不构成正当防卫,理由很“理性”:不法侵害已中断、车速过快属间接故意、持刀威胁证据不足。甚至因为女方手机里的暧昧聊天记录,判定男方“事出有因”,不存在重大过错。
这种逻辑在法条上或许严丝合缝,但在一个长期遭受耳膜穿孔、肋骨骨折的女性面前,显得过于冰冷。当一个人被扒光衣物拖行、处于极度恐惧中时,要求她精准计算“加速”与“点刹”的界限,判断对方是否真的会放下屠刀,这本身就是一种幸存者偏差式的苛责。
我们尊重司法程序,但更希望法律能看到“人”的处境。正当防卫不该是完美受害者的特权,也不该在事后用上帝视角去丈量逃命者的每一步。如果连最极端的自救都要被贴上“杀人”的标签,那留给绝望者的路还有多窄?妻子撞死家暴丈夫案二审案情反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