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女儿的伺候自己的母亲,该不该向哥哥嫂嫂索取护理费用?
五零后的夫妻俩人,生养了一男两女。
三年前丈夫患病一度不能自理,经过治疗后简单的事情可以自己解决,比如大小便可以自己解决,妻子精心的护理,儿子和儿媳妇可以专心的上班挣钱,也不需要两个女儿为父亲操心费力。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素来看似健康的母亲突发急症,虽然经过医生的全力救治,命保住了,但落下了下半身瘫痪,生活起居完全需要人照料,不得已儿媳妇只得在家里面照料公公和瘫痪的婆婆,儿子依然在厂里上班挣钱,维持家庭里的日常开支。
父亲看见儿媳妇日夜操劳非常的辛苦,就要求两个女儿回家轮流照顾她们的母亲,但两个女儿向父亲提出来了要求,照顾可以但必须每月付三千元钱的护理费用,父亲没有同意这奇葩的要求,但哥哥同意了两个妹妹的诉求,两个女儿各照顾半年时间,分别获得哥哥转给的费用一千八百元钱,就这样度过了两年的慢长时间。
这件事情被人们知道了,人们在背后议论纷纷,绝大多数的人认为,照料生病的母亲是做儿女的责任,索取照顾的费用是不应该的。
也有少数的人认为,照料生病的母亲耽误自己赚钱了,向父亲家里适当的要一些工资也是必须的。
也有人说养出来这样的女儿让人寒心。
两年时间支付了七千多元,再加上生活开支,两年时间费用超万元。家里并不富裕,又有两个病人,无力再支付女儿护理的费用,只好辛苦儿媳妇了。
女儿再没有回家照料过父母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