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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广播公司(ABC)中文网6月29日写道:澳大利亚政府表示,已就中国新颁布

澳大利亚广播公司(ABC)中文网6月29日写道:澳大利亚政府表示,已就中国新颁布的《民族团结与进步促进法》直接向中国表达了关切。该法允许北京方面针对海外人士采取行动。该法包含一项条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人员和团体若破坏民族团结与进步或煽动民族分裂,也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

参考资料: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7月1日实施--人民网

澳方舆论聚焦这部法律的域外适用规则,刻意放大法条中针对境外主体的约束条款,渲染中国拥有了对海外个人和团体的追责权限,片面解读立法初衷,将中国维护自身民族稳定、防范分裂风险的合法举措,包装成突破常规法治边界的行为。

这一轮针对性的舆论炒作,看似是对一部新法的制度质疑,实则再次暴露了部分西方国家根深蒂固的法治双重标准,也让国际舆论场中失衡的规则话语权问题再次摆在公众面前。

中国制定《民族团结与进步促进法》,本质是将长期以来守护民族团结、抵制分裂破坏的治理经验法治化、规范化,为国内民族和谐发展筑牢制度根基。

其中备受瞩目的域外适用条款,指向精准,仅针对境外蓄意破坏我国民族团结、煽动民族对立、制造分裂矛盾的违法主体,绝非不加区别地限制海外民众正常言论、交流与合法活动。

在复杂的国际环境中,境外势力借助舆论渗透、圈层煽动、暗中联动等方式,刻意挑拨国内民族关系、制造认知对立的行为从未停歇。

过去,面对这类跨境渗透破坏行为,国内更多依靠舆论引导、外交发声等柔性方式应对,缺乏明确的法治约束手段,让不少境外主体肆意游走在灰色地带,持续输出分裂言论、开展破坏活动,却无需承担任何对应代价。

这部新法的落地,只是补齐了国家治理的法治短板,用清晰的法律边界划定行为底线,震慑各类跨境分裂破坏行为,是主权国家正当且常规的治理操作,完全契合全球各国立法的通用逻辑。

正是这样一项纯粹的护国立法,却引发了澳大利亚的无端质疑。

澳方片面截取法条内容,脱离中国的国情背景与立法初衷,片面炒作所谓“域外扩权”“限制自由”,刻意制造舆论偏见。

最值得深思的是,提出这套法治质疑的国家,自身恰恰是域外管辖、跨境追责的深度践行者,长期带头突破司法属地原则,将国内法凌驾于国际通用规则之上,却对中国的合法立法行为百般挑剔,两套完全相悖的评判标准,构成了极具讽刺的舆论反差。

在美澳等西方国家的舆论叙事里,法治从来不是普适的公共准则,而是服务于自身利益的工具。

当他们主动动用国内法律体系,对全球范围内的境外个人、企业、机构启动追责、制裁、溯源管辖时,所有突破国界限制的司法行为,都会被统一包装成维护国际法治、坚守公平正义、打击跨国违法的正当操作,被赋予绝对的合理性与正当性。

不论其管辖举措有无逾越合理界限、有无干涉别国内政、有无损害他国正当权益,在其主流舆论中皆会被粉饰成合理且正义之举,鲜少引发自我反思。

长期以来,他们可以随意根据本国利益需求,对全球任意地区的主体发起调查、追责与制裁,即便相关行为与自身国土、公民、核心利益毫无关联,依然能够强行启动司法程序。
 
可一旦场景互换,当中国基于国家安全和民族稳定的核心需求,出台针对性的约束规则,封堵境外分裂破坏的漏洞时,原本包容西式长臂管辖的舆论标尺就会瞬间倾斜。

原本合理的域外司法管辖逻辑,到了中国身上就变成了“过度扩权”“干涉自由”“破坏秩序”。

这种双重评判体系,无关法治对错,无关规则本身,只关乎实施主体的身份,只服务于西方固有的话语霸权。

《民族团结与进步促进法》从未干预普通民众的言论自由,也不会限制正常的跨境文化交流、学术往来和民间互动。

法律所约束的,向来是刻意煽动分裂、蓄意破坏民族团结、危及国家核心安全的恶意行径,此类行为,在任何主权国家皆属明确违法违规,必然受到法律的严格规制。
 
西方舆论刻意回避立法的核心初衷,剥离法律出台的现实背景,单纯截取域外适用条款进行放大解读,本质是一种刻意的舆论误导。

他们试图通过片面解读,抹黑中国的法治建设,歪曲中国维护民族团结的正当举措,甚至借机炒作所谓“制度威胁”,以此制造对华负面舆论氛围。
 
这种脱离事实、双重标准的舆论操作,早已是部分西方国家应对中国发展的惯用手段。

真正的法治秩序,不允许部分国家肆意突破规则、滥用权力,同时又严苛束缚他国的正当主权行为。

各国根据自身国情制定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法律,设置合理的域外约束条款,是主权范围内的自由,理应得到国际社会的尊重与理解,而非被刻意曲解和无端指责。

面对外界的片面质疑与舆论炒作,更能看清这部新法的现实价值与时代意义。

所谓的域外扩权、侵犯自由的指责,终究是脱离事实的片面说辞,无法撼动中国守护民族团结、捍卫国家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的坚定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