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子]“算不算半推半就?” 云南,一男子看上了 40 多岁独居大姐,多次主动上门被拒后,大姐碍于人情让他上了楼。期间,两人喝了点枸杞酒,大姐头晕想睡,男子却死活不肯走。大姐无奈自己回屋躺下睡觉,门锁是坏的。凌晨醒来,她发现身体异样,DNA 检测证实两人发生过亲密关系。大姐气坏了,果断报警。但警方认定 “无犯罪事实”,不予立案。大姐不服:我没同意,怎么就成 “你情我愿” 了?申请复议、复核,均被维持。无奈之下,大姐又向检察院申请监督。
这事发生在云南昭通巧家县,这名大姐人到中年,一个人过日子,平日里性格随和,待人也厚道,最怕把邻里之间的关系闹僵。
这名男子之前给她家里装过窗帘,从那之后,他总是借着各种由头发消息,动不动就提出要上门串门,每一次都被大姐干脆利落地回绝了。
就这么到了3月6号这天晚上,男子在外喝了不少酒,借着酒劲直接堵在了大姐家楼下,一直守在单元门口,赖着不肯离开。
大姐站在楼上往下看,心里十分为难。这名男子之前还顺手帮她修理过小家电,多多少少有点人情在里面。她不想大半夜吵吵闹闹,引来街坊邻居围观,最后只能心软,开门让他上楼坐一会儿,想着几句话打发走就算了。
谁能想到,人一进屋,事情就不受控制了。男子丝毫没有告辞的意思,反倒找出家里泡好的枸杞酒,不停劝大姐一起喝酒。
几杯酒下肚,大姐只觉得脑袋昏昏沉沉,整个人越来越困。她一遍遍催促对方早点回家,可男子铁了心不肯动身,摆明了就要耗到深夜。
劝说没用,争执又怕激化矛盾,大姐实在没有办法,只能独自走进卧室,打算躺下休息。可偏偏不巧,卧室房门早就坏了,锁舌卡住,根本没办法反锁。疲惫加上酒精的作用,她躺在床上没多久就沉沉睡了过去,完全失去了防备能力。
等到后半夜她猛然惊醒,屋子里已经只剩下自己一个人,察觉到身体不对劲,她冷静下来之后第一时间拨打了报警电话。
民警赶到现场取证,后续司法鉴定也有了明确结果,DNA 比对完全吻合,足以确认两人确实发生了关系。证据摆在眼前,大姐本以为这件事能依法处理,可等来的却是不予立案通知书。
办案部门给出的结论是没有犯罪事实,简单来讲,就是现有证据无法认定对方存在违背妇女意愿的行为。
大姐实在难以接受,明明自始至终都没有点头答应,仅仅是碍于情面留对方进屋,喝了几杯酒,睡着之后遭遇侵害,怎么最后就被定性为双方自愿了呢?
不甘心的她又接连提起复议和复核,可两次审查,结果都没有发生改变。层层维权都没能换来想要的结果,她只能整理好所有证据材料,向当地检察机关递交申请,请求启动立案监督程序。
大家之所以为这位大姐鸣不平,核心纠结点就在于 “半推半就” 这四个字。
很多普通人都会觉得,只要没有激烈的肢体反抗,没有大喊呼救,就很容易被认定为默许。可深夜独处的密闭房间里,局面根本不是外人想象的那样。
面对一个酒后纠缠不休的成年男子,一个独居女人很多时候会下意识选择息事宁人,不愿意撕破脸皮。
加上当事人已经饮酒昏睡,处于不知反抗的状态,房门还锁不上,自身已经完全丧失自保条件。只因为一开始开门留人进屋,口头驱赶没有升级为激烈对抗,就直接判定为你情我愿,让很多人觉得难以信服。
不少法律从业者也站出来分析,熟人侵害案件不能只看表面行为。不能把 “不好意思翻脸” 直接等同于自愿,更不能把隐忍退让当成默许。
有没有持续拒绝的聊天记录、当事人醉酒后的精神状态、现场有没有办法避险,这些细节都应该纳入综合考量,不能简单机械地划定半推半就。
现在案件进入检察监督阶段,所有卷宗、聊天记录、鉴定报告都会被重新审核。一旦发现不予立案的依据不够充分,检察院会督促警方重新开展调查。
这件事也给所有独居的人提了醒。人情再好,也比不上人身安全重要。半夜无论出于什么理由,都不要单独把异性留在自己家中。
遇到死缠烂打的纠缠,不要只靠口头劝说,顾及脸面只会给自己留下说不清的麻烦。居家一定要检查门窗锁具,守住安全底线,不要让一时的心软,变成后续百口莫辩的委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