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称是生父强奸所生拒付赡养费 暂且接受强歼案这个年代久远,母亲没法提供切实的证据,法院认定有难度——但不可否认有些地方就是会让受害者“嫁”给强歼犯的,大家也别装糊涂,没啥“事实矛盾”的。
但“未履行抚养义务”呢?
“离婚协议约定不要求赡养”呢?
一个明显压根不想管孩子,所以在有能力的时候以不要赡养费为理由拒绝抚养的人渣,还有强歼罪的嫌疑,法律依旧要强制他生物意义上的孩子对他赡养,还说什么“不以父母履行抚养义务为前提”。
这话意思不就是,一个渣爹啥也不用做,甚至用强迫半强迫的方法有了一个自己的孩子,他可以不管不顾这个孩子让其自生自灭,然后到他老了,突然找到孩子要赡养费,孩子还不能拒绝?
这合理?这合理???
查了下,还真就是这么规定的。就算签了不赡养协议——法律上不认定这个。免除赡养义务的条件得是被长期虐待,被性暴力,或者被遗弃——但这个遗弃的条件很苛刻,不是完全不见踪影不管不顾的都不算,父亲交给自己爹妈,也就是孩子靠爷爷奶奶养大的,他完全不管,有案例表明孩子也得给父亲赡养费。
当然同理母亲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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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如果本案有证据表明强歼是切实发生的,能否免除赡养义务呢?
不行,只能酌情减少。因为法律规定是,这个强歼只能发生在孩子和家长之间,也就是家长性侵孩子,才可以免除;如果是性侵孩子妈,没有条款说可以免除。
真是又学到了新知识呢。呵呵。
女儿称是生父强奸所生拒付赡养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