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不算半推半就?”这个问题的答案,在云南昭通那个40多岁独居女人汪羽的心里,已经堵了快四个月。
今年1月,汪羽觉得家里窗帘颜色不太好看,去了县城一家窗帘布艺店挑了款新的。付钱时,她加了老板蒲某的微信。窗帘做好后,蒲某上门安装。这之后,蒲某开始频繁给汪羽发微信,嘘寒问暖。汪羽毕竟独自生活了十几年,面对这种关心,心里是警惕的。
汪羽提供的聊天记录显示,有天晚上9点多,蒲某说“过来看看你哈”,她回“白天嘛,我瞌睡来了”。又有一天下午,蒲某说要来她家吃饭,她说不在家。蒲某又说“今晚没去处了,和媳妇吵架了,来你家”,她答“白天有空可以过来,我陪你吹牛”。她觉得自己拒绝的意思已经很清楚。
但事情还是朝她最不愿看到的方向发展。
3月6日晚,蒲某又来了。晚上7点多他发微信说“来找你哈”,汪羽说不在家。晚上9点左右,蒲某说想骑车来陪她喝酒,她怕他酒后骑车不安全,劝他别来。然而,晚上9点41分,蒲某发来一条微信——“到楼下了”。
汪羽事后回想,自己最大的错误就是心软了。她想起之前蒲某曾免费帮她修过厨房的洗菜盆。就是这一念之间的人情债,让她开了门。
蒲某进门就要喝酒。汪羽拿出泡的枸杞酒,两人在客厅喝了起来。汪羽平时几乎不喝酒,那天喝了几分钟就开始头晕。她不想喝了,开口让他走。蒲某不走。她说给他叫出租车,还是不走。
汪羽那时或许已隐约感觉到危险,悄悄打开手机录音。
一段3分21秒的录音记录下当时的情形。录音里,汪羽一遍遍叫蒲某回去睡,蒲某回答“死都不回去,你要做好心理准备”。蒲某死活不肯走。汪羽实在没办法,说让他睡大床,自己去睡沙发。蒲某马上接“你睡哪里我睡哪里”。最终汪羽退让,让蒲某答应睡客厅沙发,自己走进卧室和衣躺下。卧室门锁是坏的,无法反锁。
凌晨0点30分左右,汪羽突然醒了,想去厕所。她发觉蒲某不见了,紧接着感到下身不舒服,用手一摸,发现了异样。
她懵了,立刻给昆明朋友发消息,说自己可能被性侵了。朋友让她马上报警。
民警很快赶到她家,调查取证。那天晚上汪羽头晕反胃,折腾到凌晨4点多才从派出所回家,中午又赶去做笔录。她以为报了警,证据也采集了,公道很快就会来。
3月24日,DNA鉴定结果出来。鉴定意见通知书写得清清楚楚——汪羽的下体擦拭物、内裤裆部内侧、胸部擦拭物等多个物证,都检出人DNA,与蒲某血样在23个基因座上的基因型完全相同。知名法医胡志强表示,两人应发生过性关系。
铁证如山。
然而,4月7日,汪羽收到的却是一份不予立案通知书。警方理由是——“经审查认为该案无犯罪事实”。
胸部、内裤、下体都检出对方DNA,结论却是无犯罪事实。
汪羽申请复议。5月5日,县公安局维持不予立案决定。她再向昭通市公安局申请复核。6月11日,复核决定书再次维持。
公安三级机关,全部认定无犯罪事实。
汪羽彻底崩溃。她在向县检察院提交的《立案监督申请书》里写道,蒲某是利用她因饮酒以及长期患有重度抑郁症、焦虑症等特殊体质导致的意识模糊、不知反抗、不能反抗的状态,对她实施强奸。汪羽说,从2016年起她就被诊断为重度抑郁症,长期在云南省精神病医院治疗。事发前已停药一年多,但此事让她重度抑郁症复发,多次就医。然而事发后相关部门并未给她做精神鉴定。
记者拨通蒲某电话,接电话的是他妻子。蒲某妻子的回应让人诧异。她说他们在县上做生意多年,有些人产生嫉妒,“成年人的生活,你情我愿的,在某种关系上达不到她的目的,如果她证据确凿,那就报案吧,自有公道的”。至于当晚细节,她表示即使对方是她丈夫,她也无权力过问。
“你情我愿”。又是这四个字。
可汪羽从头到尾都没同意过。她多次拒绝蒲某上门,当晚多次要求其离开甚至主动叫车,录了音,最后和衣而睡把自己关在坏锁的卧室内。如果这也叫“你情我愿”,那什么才叫不愿意?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良善分析,核心争议在于是否违背妇女意志,法律上不以是否激烈反抗为唯一标准。汪羽的情况符合强奸罪“其他手段”的法定评价范畴,建议她继续向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同时也可通过刑事自诉和民事诉讼维权。
目前,汪羽已向当地检察院提交立案监督申请。检察机关能否启动监督程序、能否推翻公安三级机关的不立案决定,尚无结果。但这个案子引发的争议,已经在网上炸开了锅。有网友说DNA都验出来了还不立案,要什么证据才算证据?也有网友说女方让人进了门、喝了酒,这事就说不清了。
“半推半就”这四个字,在司法实践中从来都是一道难题。它考验的不仅是对证据的审查能力,更是对女性性自主权的尊重程度。汪羽还在等一个答案。等检察院给她、也给所有关注这个案子的人,一个交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