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胡阿姨,早年离婚后独自把儿子拉扯大,儿子结婚后她把自己名下的房产份额全给了儿子,结果房产全部登记在儿媳名下,被儿媳赶出去三次,还被打三个耳光,儿子还要跟她断绝关系,听着都寒心。
胡阿姨最开始用征收补偿款买了套使用权公房,后来补钱买断成产权房,登记在她和儿子两个人名下。儿子儿媳嘴甜说以后肯定好好养她,胡阿姨一感动,就把自己那份产权全给了儿子。哪知道儿子转头就把房子过到媳妇一个人名下,媳妇接着就把房子卖了,在松江又买了一套,写的还是媳妇一个人的名字。
一开始在松江新房里还给胡阿姨留了间小屋,可儿子儿媳今天说做生意明天说装修,变着法子找她要钱。胡阿姨一辈子的积蓄就这么被一点点掏空了,等她再拿不出一分钱的时候,儿子儿媳立马翻脸,嫌她是累赘,直接把她赶出了门。
后来胡阿姨找了个老伴,2018年老伴拿出20万养老钱,儿子儿媳添了点,在昆山花桥又买了套房。结果房子还是写的儿媳一个人的名字。住进去之后儿媳居然让胡阿姨按月交房租,胡阿姨为了有个落脚的地方,咬着牙交了。
可就算交了租金,儿媳最后还是不让她住了,把胡阿姨和老伴一起赶了出去。儿子还说要跟她断绝母子关系。胡阿姨现在一套房子都没有,彻底没地方去了。
实际上像胡阿姨这样的老人不在少数。北京三中院从2020年以来审了1428件涉赡养老人的民事案件,其中赠与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就有1102件。2024年全国法院一审受理的赠与合同纠纷有1.6万件,比前一年涨了53%。最高人民法院的数据也显示,涉老年人的财产继承和赠与纠纷案件同比增长了21.3%。
不过法律上胡阿姨不是完全没有办法。根据民法典第663条,子女拿了父母的赠与后不履行赡养义务,父母可以撤销赠与。像上海就有九旬老人把3套动迁房赠与儿子后反被伤害,法院最后判决撤销赠与的案例。律师也说了,松江那套房胡阿姨可以主张居住权,花桥那套20万出资因为是老伴出的,也可以尝试撤销赠与要回来。
胡阿姨这事听着就让人心里堵得慌。一辈子省吃俭用把儿子拉扯大,到头来房子没了钱没了,还被赶出来打耳光,这哪是养儿子,这是养了个仇人。很多老人总觉得把房子给了子女,子女就能对自己好,可现实是房子一过户,主动权就不在你手里了。老人一定要记住,房子在谁名下谁说了算,你手里没东西,人家翻脸你连个讲理的地方都没有。不是所有子女都靠得住,给自己留套房子,比什么都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