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男子以购买保险为幌子,多次暗示女业务员献身,2人去酒店见过后明明已经签了投保书,但男子迟迟不交保费。数月后,男子再以给儿子买保险为由将女业务员约到家里,遭拒后仍对女业务员动手动脚,女业务员拼死挣脱后果断报警,男子辩称说之前是自愿、这次也是半推半就的。法院判了!
2018年初春,广东一家保险公司的90后女业务员冯瑶(化名)在一场行业沙龙上认识了一个做建材生意的男人白某。白某四十出头,湖北人,在广东打拼快二十年了,手里有个小厂子,一个人租住在市区的大平层里。冯瑶是大专学历,毕业就进了保险公司,保险这行每个月都有业绩考核,完不成就扣底薪,连着完不成还得走人。她压力大得不行,天天在各种商会、饭局上混脸熟,就为了多认识几个能签单的人。
冯瑶主动向白某推介了几款产品,白某听的时候挺配合,两人加了微信。之后冯瑶隔三差五发资料、发问候,白某偶尔回几句,不咸不淡地处着。2018年初春,冯瑶又推了一款分红型年金险,保额高、佣金也高,这一单要是成了,她那个月的业绩压力就能缓一大口气。白某听完语音消息,突然话锋一转,半开玩笑地来了句:“你们做保险的这么拼?我怎么知道你是真心给我规划,还是只想赚我佣金?要不咱俩先单独聊聊,合适了我就签。”
冯瑶一开始没反应过来,直到白某把话挑明——去酒店“深谈”,她才明白对方说的是什么意思。她在微信这头盯着屏幕,犹豫了好久。单子太大了,白某又说了“签了字才聊”,她咬咬牙,回了句“好”。当天傍晚,两人在市区一家连锁酒店开了房,发生了关系。事后白某确实在投保书上签了名。
可这之后,白某像变了个人,什么“财务周转有点慢”“我再看看现金价值”“下周一定打款”,各种借口拖了一个多月,首期保费始终没到账。保单没缴费,根本就没生效。冯瑶一分钱佣金没拿到。她恼得不行,可白某偶尔还给她介绍几个散客,她又不好撕破脸,只能咽下这口气,心里骂自己太蠢。
过了半年多,白某突然又找她了,说想给上大学的儿子买一份重疾险,让她带方案资料来他住处“详谈”。冯瑶想着上次吃的亏,心里也犯嘀咕,可新的订单和可能落地的保费又让她抱了一丝侥幸——毕竟上次虽然没交保费,但投保书确实签了字,这次要是真能把保费交了,之前的损失多少能弥补一点。她最终还是硬着头皮上了门。
这一去,就羊入虎口了。谈业务没几分钟,白某就露出了真面目,先是用胳膊搂她,冯瑶立马推开,说不行。白某当场就翻脸了,一个耳光甩过去,把她往沙发上按,开始扯衣服。冯瑶脸上火辣辣的,胳膊被掐得生疼,可她没认命,拼了命地反抗——抓挠、踢踹、撕咬,用尽全身力气挣脱束缚,最终瞅准机会逃出了房门,第一时间报了警。
民警赶到后,看见冯瑶半边脸肿着,胳膊上青一块紫一块,这都是铁证。手机里的聊天记录也证实了白某是怎么一步步设套的,家里的监控也拍下了部分画面。案件进入庭审后,白某的辩解极其荒唐——他声称两人此前自愿发生过关系,属于默认的暧昧关系,本次冯瑶只是女生的矜持推脱,并非真正拒绝,坚称自己不构成犯罪。这套看似“有理”的说辞,是很多不法分子惯用的狡辩逻辑,试图用过往的妥协来定义后续的自愿。
但法院压根没信他这套鬼话。审理法官明确指出,女性的人身自主权是绝对且独立的,过往的任何妥协和自愿,都不能等同于永久默许,任何人都无权以此为借口侵犯女性权益。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就得承担刑事责任。白某把冯瑶约到家里,上手搂抱被拒后马上扇耳光、按倒、扯衣服——这一连串动作就是典型的暴力压制,他不是在求欢,是在用拳头说话。
冯瑶胳膊上的淤青、脸上的红肿,每道伤都在替他坐实暴力。哪怕冯瑶以前跟他有过什么事,每一次的性自主权都是独立的——上次点头不等于这次也得点头。她推开了,说不了,那就是明确的拒绝。白某听见了还继续动手,那就是故意犯罪。
最终,白某因强奸罪(未遂)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有人可能会问,为什么定了强奸罪,最后判的是未遂?因为白某虽然实施了暴力和胁迫行为,但由于冯瑶拼死挣脱并成功逃离,性侵行为没有最终完成。但这并不意味着白某可以逃脱惩罚——强奸未遂同样是刑事犯罪,照样要坐牢。
这起案件也给所有职场人敲响了警钟。保险行业也好,其他销售行业也罢,业绩压力确实大得让人喘不过气,但用身体去换订单,换来的从来不是体谅,往往是变本加厉的侵害。一味妥协换来的不是尊重,而是对方得寸进尺的筹码。冯瑶第一次的妥协,让白某觉得有机可乘,这才有了第二次的暴力相向。好在这一次她选择了报警,用法律武器保护了自己,也让这个打着客户幌子行不法之事的男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