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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观众抛弃的冯小刚:大家为啥不愿给他走个面儿?】文娱春秋:2010年...

【被观众抛弃的冯小刚:大家为啥不愿给他走个面儿?】文娱春秋:2010年,我们团队的创始人陈志亮(下称老陈),曾在某网媒任职,主导了一个策划——“电影退票制”。

据老陈所言,这只是一种媒体向的讨论,而非实际执行的“政策”,如果要定义,更多是那种嘴炮型议题,在舆论层面发酵和扩散一下罢了(说是媒体炒作也行),没有让电影界真正执行的意思——也没这个能力(不过这几年真有影院吆喝着要采取这个制度,此为后话)。
那时,主要针对的是张艺谋的《三枪拍案惊奇》,很多人看后极为愤慨,嚷嚷着要退票,所以就有了“退票制”的策划思路。
老陈认为,看了“烂片”就像吃饭吃到了一只苍蝇一样,电影的制作方、放映方如果不能保证他们提供的产品质量,观众就应该享有“退货”的权利。
策划出街之后,老陈所在的媒体,把该议题抛给了很多知名人士。
在一个公开活动上,有记者把这个话题抛出来时,冯小刚不改小钢炮本色,直接飙骂——“狗屎”“胡说八道”。
根据后来的媒体报道,冯小刚回应时“情绪激动”,具体说了啥?摘录一下:
“(退票制)完全是胡说八道,我觉得王晶说得对,要我们退票,请你们把电影退给我。拍烂片肯定要受到谴责,但是‘退票制’这不是一个市场的行为,我不仅不支持,还给俩字——狗屎!”
不管他说的有没有道理,但“狗屎”两个字一出,也就令人掩鼻,难以争论下去。
至少,给老陈的一个印象是,冯导爱说有味道的词儿。所以,7年后,冯小刚就又说出了后来被广泛非议的“垃圾”论。
但问题在于,这长达七年间隔的言论,其实,互有矛盾。不仅矛盾,而且逻辑上出现了大大的死结。
如果把这两句话放在一起,你会发现冯小刚在同一个问题上(烂片责任归属)归属给了两个完全相反的方向,暴露了他话语体系里的某种双标。
之所以有“垃圾观众”论,他是认为观众品味差、爱捧烂片,所以制片方才生产垃圾,罪在需求端(观众);而 “怒骂退票制”,是说观众买了票就不能退,哪怕电影是垃圾,风险也必须由观众自行承担,权力在供给端(创作者)。
逻辑上的滑坡,随之而来。
如果认为烂片是观众“捧”出来的,那“退票制”恰恰是矫正这个问题的良药嘛——因为一旦可以退票,烂片会因为大量退票遭受损失,从而倒逼制片方提升质量。但冯小刚却一边骂观众“瞎捧场”,一边骂“退票制是狗屎”,那么结果只能是——观众不能捧烂片,但观众误看了烂片又必须买单(如上所言况多数观众都是被“骗”进电影院里的啊)。
这等于说,把观众按在水里,却又骂他们不游上岸。
市场讲求“买卖自由、风险共担”,如果观众买了烂片自认倒霉是“市场行为”,那么观众看了烂片能退票,让该片票房归零,也同样是“市场行为”。
骂“退票制”时,他说“拍烂片要受谴责”,但退票不行——这意味着创作者可以接受道德上的批评,但不能有利益上的损失。但骂“垃圾观众”时,他把作品质量差的责任完全推给外部环境,意思是创作者的才华和尊严不容置疑。
在他看来,导演从来都没错。某个意义上而言,他一直是站在“维护片方利益”的那一侧,却试图用“市场逻辑”去包装它,结果两头不靠。
不过,冯小刚怒骂退票制,某种程度上,其实跟他说观众垃圾又是逻辑自洽的,他内心大概是这么想的:“电影是创作者的‘作品’,观众只有‘接受’的义务,没有‘评判’的权利;如果电影不好,那是观众水平不够,而不是创作者失责。”
这个逻辑自洽的交汇点在于:退票制是“对创作者的不尊重”,观众不该用脚投票、更不该“退货”;而“垃圾观众论”则是进一步把市场失序的责任完全推给了买单的人。
嗯,逻辑一致的地方就是——都是观众的错。
这就是冯小刚始终站在导演角度或者说是精英层面看问题导致的,自然难免会被下层阶级的抵触。当然,这其实也暴露了他对“观众即用户”的抗拒。
大多数观众并非是欣赏艺术的,其实是来“消费”的用户,他们走进电影院不是因为审美上趋同于创作者,只不过想要获得“满足”——当然,公认的烂片绝对无法满足任何人,所以,如果要保证票房企稳,你既要能满足用户,又能保证一定的品质感。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