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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子]云南昭通,一女子买窗帘时,与一名窗帘店老板结识。窗帘店老板随后多次 “撩

[兔子]云南昭通,一女子买窗帘时,与一名窗帘店老板结识。窗帘店老板随后多次 “撩拨” 女子。2 个月后,在女子家中与女子喝完酒后,又与女子发生了关系,而后离开。事后,女子声称自己喝断片了,醒来才意识到与对方发生了关系,认为对方这是犯罪,然而,报警后,警方并没有立案!女子表示不服,随后申请了复核,不过依旧失败。目前,女子表示不服,又向检方申请了立案监督!

今年 1 月,汪女士为新居采购窗帘,蒲某上门完成安装工作,双方互留微信方便售后沟通。原本只是简单的买卖关系,可从那之后,蒲某就不断发送暧昧信息,屡次提出上门吃饭、深夜登门探望。

汪女士一直刻意保持距离,接连回绝所有夜间见面的邀约,始终没有和对方发展私人交往,在此期间,蒲某主动帮汪女士免费修理过厨房洁具。

事发当晚是 3 月 6 日晚间 9 点左右,蒲某在微信里告诉汪女士,自己已经喝过酒,人已经骑车到了她家楼下。

汪女士起初劝说对方尽快返程,避免酒驾出事,可对方执意不肯离开。碍于之前对方帮过忙,汪女士最终心软开门,让蒲某进到屋内做客。

进屋之后,两人在客厅饮用汪女士自家泡制的枸杞酒,汪女士酒量偏弱,短短一段时间就意识模糊,整个人进入醉酒断片的状态。

察觉到情况不对,汪女士多次开口催促蒲某离开,还主动提出帮他呼叫网约车,并且开启手机录音留存对话。可蒲某态度坚决,始终拒绝动身,还表示当晚不会离开汪女士家中。

为了守住男女边界,汪女士和对方协商,自己进入卧室休息,蒲某留在客厅沙发过夜。不巧的是,卧室房门锁早已损坏,根本无法反锁。

到了 3 月 7 日凌晨零点三十分,汪女士猛然惊醒,蒲某已经自行离开住处。身体出现的异常感受,让她立刻察觉到不对劲,她第一时间联系朋友,在朋友的提醒下拨打 110 报警。

民警赶到现场固定证据,随后陪同汪女士前往县医院抽血检测酒精含量,同时采集生物检材,当天中午,汪女士前往派出所做完完整笔录。

后续司法鉴定结果白纸黑字,检测出的生物物证里,检出了蒲某的 DNA,足以证实两人当晚确实发生过关系。手握确凿物证,汪女士本可以顺利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可巧家县公安局经过全面调查,最终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认定这起事件没有刑事犯罪事实。

汪女士没有就此放弃,按照法定流程向上级公安申请复议,复议被驳回后,又向市级公安机关提起刑事复核,昭通市公安局最终维持了原先的结论,两级公安都没有批准刑事立案。

接连两次维权全部落空,汪女士整理好全部笔录、聊天记录、录音以及法医鉴定文书,正式向当地人民检察院递交材料,申请立案监督,希望检察机关重新核查案件事实。

这件事曝光之后,网友很快分成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普通人朴素的正义感和严谨的司法证据规则,产生了明显分歧。

绝大多数网友都会疑惑,女方醉酒失去意识,事后立刻报警,物证齐全,为什么不能定性?这里就要讲清楚法律判定的硬性标准,必须同时满足违背妇女意愿,并且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压制反抗。

单纯一起饮酒,不能直接等同于侵害犯罪。办案民警梳理全部细节后发现,当晚是汪女士主动开门留人,酒水也是主人自备,全程不存在强行灌酒的行为。

双方在清醒状态下协商好留宿方案,没有激烈的争吵、呼救与肢体对抗,缺少强行侵犯的直接证据。再加上二人长期存在微信往来,公安很难直接认定蒲某存在主观犯罪故意,只能做出不予立案的处理决定。

汪女士也拿出了自己的关键理由,她长期患有抑郁症,事发时正处在停药阶段,本身情绪和自控能力就弱于常人。

在短时间饮酒之后,她彻底丧失辨认与反抗能力,房门锁损坏,给对方创造了可乘之机,男方明明看清她神志不清,依旧突破边界,这就属于法律条文里的 “其他手段”,完全符合强奸案件的立案条件。

如今物证完整,仅仅因为缺少肢体冲突就无法立案,这也是她坚持走到检察监督环节的根本原因。

人情往来留下的情面,独处深夜埋下的隐患,酒后边界模糊造成的纠纷,让这起案子陷入了物证齐全却难以定罪的僵局。

公安机关办案讲究完整闭环的证据链,不能只依靠当事人单方陈述;检察机关接下来会逐条审阅所有案卷材料,重新衡量醉酒、疾病、独处留宿这些细节,判断男方是否利用女方失去自主能力实施侵害。

情理需要照顾受害者权益,司法必须守住证据底线。这起案件之所以引发大范围讨论,就是因为它刚好卡在两性独处纠纷的灰色地带。

对于独居男女而言,深夜待客、把酒闲谈,很容易把人情小事变成一笔说不清的糊涂账,一旦出现纠纷,事后取证会格外艰难。

目前案件还处在检察院立案监督的审查阶段,最终结论还没有对外公布。

不管最终结果如何,这起案件都会给同类纠纷划定清晰的司法尺度,既严厉打击利用他人醉酒实施不法行为,也杜绝普通男女感情纠纷随意升级成刑事案件,在情理与法理之间找到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