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死在自家床上,门从里面反锁,现场没有撬锁痕迹。警察看了一圈,得出结论:最大嫌疑人就是丈夫。10天破案,丈夫被捕。一纸判决,死缓。34岁的蚌埠区长助理于英生,就这样从仕途巅峰一脚踩进了地狱最底层。但17年后真相大白——杀他妻子的人,是一个每天在街上执勤的交警。
1996年12月2日,星期一,早上七点左右。蚌埠市南山路一间临街一楼的房子里,34岁的韩露死在了自己床上。最先发现尸体的是她的父亲,老人掀开被子,女儿已经没了呼吸。卧室里放着一只煤气罐,阀门开着,满屋子煤气味,角落里还点着一根点燃过的蜡烛——如果不是煤气量不足,这房子可能早就炸了。
现场很蹊跷。门从里面反锁,窗户也没有被撬的痕迹,屋内不凌乱,没有明显的打斗痕迹。一个外人是怎么进来的?又是怎么出去的?警察看了一圈,把目光落在了韩露的丈夫身上——于英生,34岁,蚌埠市东市区区长助理,市委组织部重点培养的跨世纪干部。
从案发到被列为嫌疑人,只用了10天。从被捕到警方宣布破案,又用了10天。于英生被办案人员连续讯问了七天七夜。警察分成四班,24小时轮流审,不让睡觉,不让休息。他们问他:死者体内的精液是谁的?于英生说不知道。他们反复问,反复逼。直到DNA鉴定报告出来——样本99.99999%与于英生不符。按理说,光这一条就足以排除嫌疑。可警察没有因此放手。
1996年12月22日,于英生被批准逮捕。随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于英生死刑。于英生上诉,安徽省高院发回重审。蚌埠中院再判,死缓。安徽省高院再次发回。2000年,在没有新证据补充的情况下,蚌埠中院第三次判决——无期徒刑。这一次,安徽省高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六年六审,“杀妻”就此坐实。
于英生被投进监狱。一个前途光明的34岁干部,变成了杀人犯。妻子娘家人把他当仇人。7岁的儿子失去母亲、父亲入狱,出现自闭倾向。于英生自己说,在狱中几乎绝望了,“60岁可以出去就不错了”。
但他没有放弃申诉。他的父亲于道欣也没有放弃。从耳顺之年跑到临近80岁去世,老人人生最后13年在上访申诉中度过。哥哥于宁生后来说:“父亲人生最后的13年是在上访申诉中度过,这13年,他老人家过得太苦了。”父亲至死也没能看到儿子洗清冤屈的那一天。
2012年9月,安徽省检察院就于英生案依法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2013年5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向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书。最高人民法院认定证据不足,指令安徽省高级法院启动再审。5月31日,安徽省高院决定立案复查。
2013年8月13日,安徽省高院公开宣判——原审认定于英生故意杀害其妻韩露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在案证据之间的矛盾没有得到合理排除,不具有排他性和唯一性。判决宣告于英生无罪。
这是中央政法委出台防止冤假错案指导意见后,安徽首次执行“疑罪从无”。法庭上,背负了17年“杀妻”罪名的于英生泣不成声。
但于英生知道,事情还没完。真凶不落网,清白就不彻底。韩露的家人始终不肯原谅他。
于英生无罪释放后,蚌埠市公安局立即启动再侦程序,抽调40多名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安徽省公安厅也派出刑侦专家。专案组对原案卷材料和物证资料进行全面梳理,获得了案发现场的DNA关键证据。由于案发时间久远,摸排工作困难重重,专案组联系全国多家刑事科研单位反复比对分析,最终从数千名排查对象中锁定了嫌疑人。
2013年11月27日,武钦元在蚌埠被警方控制。
武钦元,蚌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一个每天在街上执勤的交警。据他供述,1996年12月2日早晨,他进入于英生家中,见韩露身着睡衣独自在家,遂心生歹意,实施强奸。作案过程中,他用枕头捂住韩露面部致其死亡。之后他伪造现场,用菜刀切割韩露颈部,又试图用煤气罐引爆来毁灭现场。
当年于英生的辩护律师就曾指出,死者体内有其他男人的精液,这是重大疑点。警方1997年就做过DNA鉴定,确认现场精液不是于英生的。辩护人多次向法庭提交这份报告,始终未被采纳。17年后,同一份DNA样本成了抓获真凶的关键证据。
得知真凶落网,韩露的母亲说不再恨女婿了。于英生说:“这不仅还我清白,也告慰了妻子的亡灵。”
2015年5月15日,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武钦元死刑。法院认定其犯罪后果极其严重,手段极其残忍。2016年1月,安徽省高院二审维持死刑判决。
于英生获释后,恢复了公职,在蚌埠市民政系统担任主任科员。他获得国家赔偿并补发了17年公务员工资,共计百余万。52岁的于英生自由了,但没了完整的家,没了仕途,鬓角也已发白。
17年。一个每天在街上指挥交通的交警,一个被重点培养的年轻干部。一条人命,两场人生。一扇从里面反锁的门,锁住了一个真相整整17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