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不能判刑,那就高额罚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玫瑾教授曾经建议,凡是扶了老人被要

“不能判刑,那就高额罚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玫瑾教授曾经建议,凡是扶了老人被要求天价赔偿的,在老人拿不出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可以按“敲诈勒索”起诉进行严惩!

说白了,李玫瑾教授这个建议就是在替善良的人讨回公道,讹人不能零成本,拿不出证据还敢张口要天价赔偿,就该按敲诈勒索处理,罚到你肉疼,社会才配谈温度。

我每次刷到扶人被讹的新闻,心里就堵得慌。你想啊,一个普通人路过看见老人摔倒,本能想伸手帮一把,结果倒好,被一把拽住说是你撞的,张嘴就要几万块。

好人这边得请假去派出所做笔录,得找监控、找证人自证清白,折腾半个月误工费搭进去,名声还可能被传成肇事者,最后真相大白,讹人的老人家只要说一句我老糊涂了、我记错了,拍拍屁股走人,连个正式道歉都不一定给。

这买卖太划算了,讹到了白拿钱,讹不到也没损失,换谁不心动去试?我觉得早该立法明确这条红线,讹诈失败就要承担实质代价,光靠道德呼吁根本镇不住这股歪风。

李玫瑾教授说得很直白,扶了老人被要求天价赔偿,对方又拿不出任何有效证据,就可以按敲诈勒索起诉,够不上判刑也得高额罚款,我个人感觉罚个上万甚至数万都不为过,还得让讹人者承担好人维权的误工费、交通费和名誉损失。

现在很多地方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这类行为顶多罚几百块或者口头警告,在讹人者眼里那点钱连顿饭都不够心疼,当然敢屡试不爽,只有把违法成本拉到讹一次就让你后悔的程度,那些想把好心人当提款机的人才真正会掂量。

而且我还觉得应该配套举证责任倒置,谁主张谁举证,你说我撞的你,那你拿出监控、证人或鉴定报告,别再让扶人者自证没撞过,这逻辑才正常。

当然话也不能说绝,我身边也有朋友担心,万一老人是真摔懵了、记忆出现偏差,错把扶他的人认成撞他的,这种无心之失跟蓄意讹诈完全是两码事。

如果一刀切重罚,以后路人看到老人倒地第一反应不是救人而是绕道,怕沾上事哪怕最后能澄清也要担风险,那反而把社会推向更冷的角落。

所以我觉得执行时必须严格区分主观故意和无意误会,要有调查程序、要听双方陈述、要结合现场客观证据,不能一接到反诉就先罚老人。

但凡查实是明知不是你撞的还故意赖你、借年龄优势施压要钱,那必须毫不手软从严惩处,该留案底留案底,该公示公示,别再用年龄当免死金牌。

说到底,大家不是不想扶,是怕扶完还得脱层皮,法律若真能让讹人者付出惨痛代价,同时保护好那些无心误会的老人,我相信多数人还是愿意在街头伸把手的。

这只是我个人的一点看法,你怎么看李玫瑾教授这个建议,觉得该重罚还是该谨慎区分?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