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河南,一对情侣出门旅游,2 天内过了多次性生活,为紧急避孕,便买了避孕药吃。岂料

河南,一对情侣出门旅游,2 天内过了多次性生活,为紧急避孕,便买了避孕药吃。岂料几个月后,女子却发现自己怀孕,两人认为避孕药无效,一怒之下,将医药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 5 万元!

这事发生在 2008 年的郑州,当事人是田某和他的未婚妻姚某。当年五一假期,俩人去大连旅游,年轻人出门在外,气氛烘托到那儿了,两天里前后发生了好几次亲密关系。

俩人当时没做防护措施,事后才反应过来不对劲。距离最后一次同房大概 60 个小时的时候,姚某服下了两粒紧急避孕药。这个药叫毓婷,是田某在郑州一家医药超市买的。

按俩人的理解,这药说明书上写得清清楚楚,72 小时内服用有效,越早吃效果越好。他们算着时间,60 小时还在 72 小时范围内,应该没问题。

旅游结束回到郑州,过了一段时间,姚某发现月经迟迟没来,心里开始发慌。去河南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一查,B 超结果显示怀孕了。

俩人当时就懵了。药也吃了,怎么还怀上了?姚某没办法,只能做了人流手术,前后花了一千多块钱的医疗费,加上护理费,总共不到两千块。

但这事给俩人造成的打击,远不止这点钱。尤其是姚某,身体上遭罪,心理上也受影响。田某越想越气,觉得这药根本就是骗人的,吃了没用。

他先按包装盒上的联系方式,打给了厂家和国家计生委科研所咨询。不问还好,一问更生气了。对方工作人员告诉他,毓婷这个药,本来就是针对单次无保护性行为的,如果短时间内多次同房,药效会受影响,不能保证百分百避孕成功。

田某当场就炸了,他翻出药盒和说明书,从头到尾看了好几遍,上面只写了 72 小时内服用有效,只字未提 "多次同房会影响药效" 这回事。他觉得,这就是厂家在隐瞒关键信息,误导消费者。

越想越觉得委屈,田某干脆一纸诉状,把三家单位全告了。第一被告是卖药的河南省医药超市有限公司,第二被告是生产厂家北京紫竹药业有限公司,第三被告是国家人口计生委科学技术研究所。

他的诉求很明确,要求三方共同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加起来一共五万两千多块钱。2009 年 7 月 6 日,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这个案子。

法庭上,三方被告各有各的说法。医药超市那边说,他们进货渠道正规,药品质量合格,有完整的进货凭证和经营许可证。

紫竹药业的说法更直接,他们说自己生产的毓婷质量完全合格,有国家药监局的注册批文,还有北京市药品检验所的检验报告,符合药典标准。而且田某本人身体上没受到什么伤害,精神损害赔偿根本站不住脚。

法院审理后查明的事实,也基本印证了被告方的说法。2009 年 11 月 17 日,管城区法院一审宣判,驳回了田某和姚某的全部诉讼请求。驳回的核心理由是四个字:证据不足。

田某和姚某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始终没能拿出有效证据,证明几个关键事实。第一,他们没法证明姚某确实服用了那盒毓婷。药是田某买的,但买了不代表吃了,吃了也没法证明就是这盒药。这种私密的事情,不可能有第三方在场作证,全凭当事人自己说,法院没法采信。

第二,他们没法证明是按照说明书的要求正确服药的。吃药的时间、剂量、方法,是不是严格按照说明书来的,有没有漏服、吐了没补服这些情况,都没法核实。

第三,也是最关键的一点,他们没法证明服药之后,俩人没有再发生过性生活。如果服药之后又有过无保护行为,那怀孕的原因就说不清了,可能是后面那次导致的,跟药没关系。

最终,所有损失都得由田某和姚某自己承担。

这个案子虽然过去十几年了,但直到今天还经常被人翻出来说。因为它戳中了很多人的认知盲区 —— 紧急避孕药到底怎么用才对?

很多人以为,只要在 72 小时内吃上就万事大吉,不管之前有过几次,也不管吃完之后会不会再有。但实际上,紧急避孕药的原理,是通过大剂量的孕激素来抑制排卵、阻止受精卵着床,它只对服药前的那一次无保护行为有效。

如果短时间内多次同房,尤其是服药之后又有新的行为,那失败率会明显上升。而且就算严格按照要求服用,也还是存在大概 1% 到 2% 的失败概率,没有任何一种避孕方式能做到百分之百。

这个案子给所有人都提了个醒。一方面,消费者买药的时候,不能只看个大概,说明书得仔细读,有不明白的地方要问清楚医生或者药师,不能想当然。另一方面,厂家在说明书的表述上,也确实应该更严谨、更直白一些,把风险和注意事项说透,避免误导。

毕竟这种事,受伤最深的永远是女方。一次意外怀孕,对身体和心理的影响,都不是几万块钱能衡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