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心病狂!”6月25日报道,广东广州,一男子为寻求刺激,竟网购“乖乖水”迷昏多名女子,随后对她们实施猥亵还拍视频在网上传播,本以为不会出事,可最终还是没能逃脱法律制裁,不仅作案工具被收,还被判刑!网友:自作自受!
这案子判得大快人心,可细看法院通报,脊背还是发凉。严某,一个普普通通的名字,干的事却让人头皮发麻。他在网上买的不是普通玩意儿,是含有国家管制精神药品成分的“桃花劫”“乖乖水”。这玩意儿往饮料里一兑,无色无味,喝下去人就任人摆布了。他拿这招对付了好几个姑娘,下药、猥亵、拍视频、往外发,一条龙全齐了。
广州市荔湾区法院最后给了五年有期徒刑。网友说判得轻,可法官的定性够狠——“犯罪手段卑劣、社会影响恶劣”,用的药是国家管制的麻醉类药品,这属于借助毒品实施侵害他人的衍生犯罪。说白了,他同时踩了毒品和性侵两条红线。
真正让人细思极恐的是这句话——“多次对多名被害人”。这几个字背后,是多少个毫无防备的夜晚?多少杯被人递过来、离开过视线的饮料?那些姑娘甚至不知道自己被拍了、被传了,直到警察找上门,才发现自己早已成了别人手机里的“内容”。
这不是什么“捡尸”或“艳遇”,这是精心策划的犯罪。严某家属赔了钱,取得了谅解,可有些伤害不是钱能抹平的。那些视频还在不在别人手里?会不会哪天又冒出来?这种悬在头顶的恐惧,比那一晚的昏迷更折磨人。
这类事不是头一回。2022年到2023年,钟某某等人用同样的手段在酒吧迷晕多人,背到酒店猥亵拍照,涉案的“听话水”里检出了γ-羟基丁酸——一种无色无味、喝下去就短暂失忆的第三代毒品。法官当时就说了,这东西无色、无臭、无味,溶于水酒后根本察觉不了。
更早的2013年,网上还有人公开叫卖“拍肩迷魂针”,号称“轻触皮肤1分钟见效,意识模糊,任人支配”。十几年过去了,渠道从明目张胆变成了地下暗网,药的名字从“迷魂针”换成了“桃花劫”,但套路没变——利用信任,摧毁意识,夺走尊严。
法院这次特意挑在国际禁毒日前夕发布这个案子,不是没道理的。所谓的“乖乖水”,骨子里就是毒品。非法买卖、持有、使用这些东西,本身就是犯罪。严某被判五年,核心罪名是强制猥亵,但他那条“买药—下药—侵害—传播”的链条,每一环都踩在刑法上。
可法律判得了严某,判不了潜伏在暗处的下一个买家。那些药还在网上以各种名目流通,那些心存恶念的人还在蠢蠢欲动。每一次转发这种案子,都是在给那些潜在的受害者提个醒——离开视线的水,真的别再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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