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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扒皮都没这么狠!”湖南衡阳,19岁女大学生因为家里困难,去餐厅打暑假工赚学费

“周扒皮都没这么狠!”湖南衡阳,19岁女大学生因为家里困难,去餐厅打暑假工赚学费,老板说好给她100一天。她每天干10多个小时,干了46天,以为能拿到工资交学费,没想到老板却耍无赖,只给女大学生1500块钱!还扬言:“没有合同你能拿我怎么样?”
 
有些黑心老板欺负学生没社会经验,什么缺德事都干得出来!
 
这可不是编故事,而是实实在在发生在湖南衡阳的一件事。小姑娘姓李,2025年刚上大一,家里条件不宽裕,想着暑假出去打份工,既能给爸妈减轻点负担,也能给自己攒点下学期的学费和生活费。面试那天,火锅店老板拍着胸脯跟她保证——咱们这小本生意不搞那些虚头巴脑的合同,你干一天我给你一百块,当月请假不超过三天,额外再加一百全勤奖。小姑娘刚出校门,哪见过这阵仗,看着老板一脸憨厚,当场就信了。
 
第二天她就老老实实去上班了。从2025年6月21号一直干到8月11号,整整46天,正赶上一年里最热的三伏天。火锅店那种地方,后厨的热气呼呼往前厅蹿,整个店像个大蒸笼。小姑娘一天跑上跑下,端锅、擦桌子、扫地、给客人拿调料,脚不沾地忙到半夜,汗湿的工服脱下来都能拧出水,从来没喊过一句累。
 
她自己还特意在本子上记了出勤——6月干了10天,7月整整干满28天,8月又干了8天。一天假都没请,全勤奖妥妥的。算下来46天工钱4600,再加100全勤,总共4700。小姑娘心里盘算得可美了——拿了钱先给爸妈买份礼物,剩下的当学费,能给家里减轻不少负担。
 
结果到了结工资那天,老板磨磨蹭蹭,7月15号先给了1000块,说是6月的工资。小姑娘也没多想,继续埋头干。可等到8月11号干完活,剩下的钱就没了下文。一直拖到11月11号,老板才又转了500块过来。之后就彻底没动静了。
 
46天起早贪黑累到脱层皮,最后就拿了1500,平白无故被扣了3200。小姑娘当时就懵了——那都是她熬了无数个晚班、被客人使唤来使唤去换来的血汗钱,怎么说扣就扣了?
 
她跑去找老板要了好多次,老板翻来覆去就一句话——我们又没签合同,我给你说好的就是这么多。再后来干脆连面都不见了。
 
小姑娘实在没办法,2026年3月9号跑去衡阳市珠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结果人家当天就给了答复——在校大学生,不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不受理。
 
小姑娘站在仲裁委门口眼泪就掉下来了。难道学生打暑假工就低人一等?难道辛辛苦苦干活拿报酬不是天经地义?
 
换了别的小孩可能就自认倒霉了,就当吃个哑巴亏。但这姑娘偏不。她回去查了好几天法律条文,一纸诉状把这家火锅店告到了珠晖区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后查明——双方虽然没签书面合同,但口头约定了劳务内容和报酬,小姑娘也确实提供了劳务,双方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务合同关系,合法有效。火锅店未按约定足额支付报酬,构成违约。
 
法院一笔一笔算得清清楚楚——46天出勤,每天100块,基础报酬4600;7月出勤28天,满足全勤奖条件,再加100。合计4700,已经付了1500,还欠3200。
 
最终判决火锅店在判决生效十日内,把3200块一分不少地付给小李。
 
你看,3200块钱,对开火锅店的老板来说不算什么大数目,但对一个19岁的大学生来说,那是整个暑假顶着三伏天高温、一天干十多个小时换来的血汗钱。更让人心寒的是老板那句“没有合同你能拿我怎么样”——他就是吃准了学生没社会经验、不懂法、怕麻烦,才敢这么明目张胆地耍赖。
 
其实类似的事情远不止这一件。有调查显示,在所调查的有兼职社会实践的全国学生样本中,遭遇暑假打工被骗的大学生高达66.2%。被“黑中介”坑骗、被拖欠工资、被强制加班,这些乱象时有发生。很多学生权益受到侵害后选择忍气吞声,一方面是觉得金额不大不值得折腾,另一方面是不知道该怎么维权。
 
这里面有一个关键的法律认知误区——很多人觉得在校学生打工不受法律保护。原劳动部确实有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但这只意味着不适用劳动法,不代表不受法律保护。在校大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务关系,受《民法典》合同编的保护。《民法典》第469条写得明明白白——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只要双方就劳务内容和报酬达成约定,并且实际履行了,就构成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
 
所以劳动仲裁不受理,不代表就没办法了。劳务纠纷属于普通民事纠纷,不需要经过仲裁前置程序,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小李走的这条路就是标准答案——仲裁不受理,直接去法院,案由写“劳务合同纠纷”,一样能赢。
 
说到底,干完活就得给钱,这是天经地义的理。不管有没有合同,不管是正式工还是暑假工,劳动就应该得到报酬。那些欺负学生没经验的黑心老板,就该让他们尝尝法律的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