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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司还没开庭,你就输在一张申请表上了? 你敢信吗?最高院新规改了,很多老律师都

官司还没开庭,你就输在一张申请表上了?

你敢信吗?最高院新规改了,很多老律师都还不知道。今天这条,专门讲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你踩过的坑,八成都在里面。

你是不是遇到过这种情况?自己查不到证据,想请法院帮忙去调。好,你去申请了,申请书也写了,姓名地址证据名称全都填了。然后呢?法官看了一眼,直接打回来:申请书写得不对,回去改。你懵了,对吧?我告诉你,问题出在哪。

最高院《证据规定》第二十条,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申请书必须写明白四样东西:被调查人是谁、住在哪;你要调的证据叫什么、是什么内容;你为什么非得让法院去调、这个证据到底想证明啥;还有最重要的一条——明确的线索。

什么叫明确的线索?你光说“我要调对方银行流水”,没用。你得告诉法官,哪家银行、哪个支行、账号多少。说不出来,申请直接废。就这么狠。

而且还有个更坑的事,旧规定里本来有一条:法院不准,会给你发通知书,你三天内还可以复议一次。但现在这条,删了。你没听错,删了。也就是说,你交完申请,法院口头跟你说一句“不准”,这事儿就完了。你不主动去问,连个正式通知都等不来。

所以,这条的核心就一句话:能自己跑的腿,别指望法官替你跑。法院不是你家调查员。

最后留个问题给你。假如你借给别人钱,对方微信号注销了,你只有那个号,能不能申请法院去腾讯调记录?算不算“明确线索”?评论区告诉我,点赞高的,下期我专门拆给你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