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医生被坑了
脏活累活都是她干,好不容易混个主任,转头就被摘了。副院长一点事也没有,还可以继续在原单位上班。
不得不说这有点不公平啊!要处理就得同格处理,他们两个都是犯一样的错误,既然要开除曾医生,那么副院长也应该开除才对。
要不然这不就是纵容吗?纵容男领导继续找女医生出轨,反正犯错了也没问题。这处理很难服众。
这件事曝光之后,网上满是替曾医生抱不平的声音,核心矛盾根本不在于两人之间的纠葛,而是处罚尺度明显失衡带来的强烈割裂感。一线医护行业有多辛苦,大家都看在眼里,曾医生能熬到科室主任,背后是长年无休的加班、繁杂的诊疗工作,一步一步熬出来的资历,一场处分直接全部清零。
反观那位副院长,手握管理职权,整件事里他是占据主导地位的一方,最后却只轻飘飘免于开除,保留原有岗位继续工作。同样的过错,轻重处罚天差地别,换谁看了都会心里不平衡。
很多业内同行都在吐槽,职场里最忌讳这种双重标准。规则摆在所有人面前,本该一视同仁,不能因为身份、职级不同,就给出两种截然不同的处理结果。若是犯错之后,掌权者总能从轻处置,底层从业者承担全部代价,单位的规章制度就彻底失去了约束力。
这样的处理方式,传递出很不好的导向。底层工作人员犯错就要承受最重的代价,身居管理岗位的人却能轻易免责,难免让人产生猜想,往后再有类似情况,是不是权力更大的人永远可以置身事外。长久下去,不仅院内医护心里不服,外界群众也会质疑单位的管理公正性。
公平的处罚,讲究权责对等,错同等,罚就该同等。不能只处理弱势一方,放过手握权力的另一方。区别对待的处置方案,看似平息了事端,实则埋下更多信任裂痕。
规则无偏向,处罚无差别,才能真正让人信服。
你觉得出现同类过错,上下级是否该执行一样的处罚标准?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