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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上大事了!6月24日报道,长沙,开家庭旅馆的谭先生最近被告了,原因是他侵犯了别

摊上大事了!6月24日报道,长沙,开家庭旅馆的谭先生最近被告了,原因是他侵犯了别人的商标权,对方索赔12万。为此他整个人都傻了,全家人吓得不行,赶紧联系对方律师主动说改名,结果还是被要求赔钱。[太阳]

长沙有家小旅馆,谭先生刚接手的时候只有一层,后来多包了一层后将店名变更为紫薇锦江酒店,该名称使用至 2026 年收传票前。

结果六月法院传票送到,锦江之星以商标侵权为由起诉,索赔12万元。

谭先生当天联系了对方律师,表示愿意立刻更换招牌,换来的回答是不仅名要改,赔偿也不能省。

这家旅馆房价六七十元,也就电竞房稍贵点,一百块左右,靠家人轮班管理,12万对他们来讲不是一个小数字。

谭先生说改名时根本没查过商标,以为锦江只是个普通词,线上平台页面里标注的也是非品牌酒店,从没借过锦江之星的名头做宣传。

锦江之星的起诉有明确依据,持有锦江之星注册商标,锦江是其中的核心识别词,两家都做住宿服务,名称相近可能让消费者误判为加盟门店,属于商标近似侵权。

同样涉及锦江两字,湖北黄石的一家锦江宾馆却打赢了。

该宾馆自 1997 年起持续使用 “锦江” 字号经营住宿,比锦江之星 1998 年商标申请时间早了差不多一年,所以黄石法院认定不侵权,驳回了起诉。

可谭先生没有这个底气,他2022年才改名,也没有任何历史沿用关系可以援引。

从法律条文看,被认定侵权确实有相当的可能性。

但是否侵权和赔多少,是两个独立的判断,类似情形的国内判决中,对主动整改、无仿冒意图的小微商户,法院多以责令更名为主,赔偿金额往往远低于起诉请求额。

12万的索赔金额,在这类案件中属于偏高的区间。

品牌保护是合法权利,但如果目的只是消除混淆,一封律师函就足够。坚持高额赔偿而非优先推动更名,维权的边界确实值得追问。

谭先生的案子定于今年8月在芙蓉区法院开庭,协商目前没有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