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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濉溪 60 岁大爷和女子车内发生亲密关系时突发猝死,独子认定对方诱发死亡起诉

安徽濉溪 60 岁大爷和女子车内发生亲密关系时突发猝死,独子认定对方诱发死亡起诉索赔 32 万。

大爷的儿子把女子告了,说没尽到救治义务,要求赔偿32万。
法院没支持,全部驳回。
马大爷60岁,魏某56岁,两人不是夫妻。
2025年7月27日早上7点左右,马大爷开车把魏某载到濉溪县一个红绿灯路口东侧,两人在车里发生了关系。
过程中马大爷突然身体不适失去意识。
魏某赶紧打了120,又打了110报警,跟着救护车把马大爷送到医院,陪着抢救了半小时,但人没救回来。
警方出了物证鉴定书,证明两人有过亲密接触,同时做了毒物检测,没检出毒物,排除了中毒和药物致死的可能,认定马大爷是猝死。
马大爷的儿子后来拒绝做进一步尸检,认定父亲是因为跟魏某发生关系情绪太兴奋才猝死的,把魏某告了,说她是诱因,还说她没及时救人,事后切断联系逃避责任。
魏某说自己跟马大爷不是男女朋友关系,事发后第一时间打了急救电话,跟着去了医院,该做的都做了。
法院审理后认为,发生关系本身不违法,也没有证据证明魏某有侵害马大爷的意图,马大爷儿子说的"诱因"只是主观猜测,没有证据支撑。
虽然魏某在场有一定的救助义务,但她已经及时拨打了急救电话并陪同就医,作为普通人已经尽到了力所能及的义务,不能要求她做到专业医护人员的程度。
法院最终驳回了32万的赔偿诉求,案件受理费1941块钱由马大爷的儿子承担。
打官司靠的是证据,不是猜测。没有确凿证据就起诉,结果就是费时费力费钱,什么都捞不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