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女子独居,凌晨2点,未进入熟睡状态的她听见摁密码锁的声音,她激灵下清醒过来,打开手机可视门铃一看,吓得魂不附体。门外一陌生男子正在摸索着尝试解密码,5分钟后竟然被解开。幸亏她房门反锁,男子未打开门,可男子没有离开的意思,仍在门口徘徊,女子从惊恐中慢慢平复,而后女子一个举动,让她逃过一劫!
向女士独居生活,长久以来,她养成了好的习惯,下班回到家就将房门反锁,并且对室外的细微响动都非常敏感,睡觉也很轻,一点动静就能将她惊醒。
然而,夜里她就经历了一场让人后背发凉的惊魂时刻,直到现在回想起来,她依旧心有余悸。
那天凌晨2点多,整栋楼安安静静,大部分住户早就进入熟睡状态,屋子里静得能听见自己的呼吸声。
向女士躺在床上还未进入熟睡状态,门外开密码锁按键连续的“滴滴”声响突然清晰地传进屋里,断断续续响个不停,她瞬间精神了,竖着耳朵仔细听。
一开始她以为是隔壁邻居走错门,没太放在心上,可按键声持续响了好几分钟,丝毫没有停下的意思,一股不安猛地攥住了她的心。
她连忙点开手机上可视门铃的实时画面,屏幕里的一幕吓得她浑身发冷:一个陌生男人站在自家门前,手指不停按动密码锁数字键,一遍又一遍胡乱试密码,动作一点不遮掩。
向女士瞬间浑身发麻,手脚都有点发软,心脏狂跳不止。
她一个女生独自居住,家里没任何人能搭把手,脑海里忍不住冒出各种不好的画面,生怕对方强行闯进门伤害自己。
她屏住呼吸不敢发出一点声响,连大气都不敢喘,躲在门后死死盯着监控屏幕。
足足试了5分钟,更吓人的事情发生了,只听“咔哒”一声,密码锁竟然被男子解开了!
万幸的是,向女士睡前习惯把室内大门反锁,外面的锁舌打开,里面的门依旧牢牢关死,对方根本推不开房门。
门外男子反复拉了几下门把手,发现打不开,依旧没有立刻离开。
看着对方徘徊在门口不肯走,一开始满心恐惧的向女士,慢慢压下心底的慌乱,她知道一味躲藏解决不了问题,要是放任对方逗留,说不定还会惦记着下次再来。
她深吸一口气,对着可视门铃的对讲功能,提高音量厉声呵斥:“我已经全程录下你的全部画面,你再不走,我就报警了!
清晰有力的警告透过门外扬声器传出去,男子明显愣了一下,而后没再继续拉扯门锁,转身匆匆离开了楼道。
男子走远后,向女士依旧缓不过来,坐在床边久久没法平复情绪。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0条第3项: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
向女士租住的房屋属于法律意义上的“住宅”,受居住安宁权保护。
男子凌晨2点在住户门外连续5分钟反复试输密码,主观上存在突破门锁进入室内的故意。
客观上成功解锁外部密码锁,已经破坏住宅外部安全屏障,深夜滋扰住户休息、严重侵害居住安宁。
向女士留存的可视门铃完整录像,是认定违法事实的核心证据。
《刑法》第22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男子主动尝试破解门锁、解锁房门,属于着手实施非法侵入住宅的实行行为,仅因室内反锁这一客观障碍未能得逞。
并不是没进屋就不算违法!向女士提前反锁房门属于自我保护行为,仅阻断了男子进一步入户,不能抵消男子主动试锁、解锁的全部过错,不能以此认定男子无违法、无责任。
向女士如报警,根据视频录像等证据,可要求对男子作出治安处罚。
这件事也给所有独居人群敲响了警钟,智能密码锁看着方便,可简单数字很容易被不法分子试探破解。
日常出门、睡前一定要双重反锁室内房门,常备可视门铃留存监控;深夜门外出现异常动静,不要贸然开门,留存视频证据后立刻报警,用合理强硬的方式保护自身安全。
对此您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