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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4月15日,天刚蒙蒙亮,西安北郊的刑场边上就围满了人。军绿色卡车拉着戴

1985年4月15日,天刚蒙蒙亮,西安北郊的刑场边上就围满了人。军绿色卡车拉着戴手铐的犯人驶来,每个人胸前都挂着一块大白牌子。人群里有人压低嗓子议论:“那个女的,在家开舞厅,夜夜跟男人搂搂抱抱,还给自己闺女下药……”
 
正说着,车上一个女人突然扯着嗓子喊起来:“我就跳个舞,就要枪毙我,我不服!”
 
她叫马燕秦,四十四岁,这年春天刚被判了死刑。消息传开,街坊邻居都唏嘘不已,谁也没想到,一场用来解闷的快乐,最后竟要了命。
 
马燕秦是西安本地人,1941年生。年轻时长得好看,嫁了户不错的人家,生了两个女儿。可她跟婆婆处不来,不愿当生孩子的机器,最后离了婚。离婚后一个人拉扯两个孩子,在西安民生餐厅干过活儿,后来因病退,没了固定收入,日子过得紧巴巴的。
 
那时候交谊舞刚在城里冒头,年轻人喜欢去舞厅跳“慢二步”“贴面舞”,老一辈眼里,男女抱在一起就是不正经。马燕秦偏偏迷上了跳舞,她个子高,皮肤白,又会打扮,性格外向,在西安舞圈里渐渐有了名气。光在外面跳还不过瘾,她把自家十八平方米的屋子拾掇出来,支起床板放上录音机,办起私人舞会。邓丽君的《南屏晚钟》一响,几个人搂着转圈,一闹就是大半夜。
 
她家地方小,跳舞时得把床支起来,录音机声音开到最小,生怕吵到邻居。来的人越来越多,男男女女挤在那间小屋里,从深夜跳到天亮。
 
1983年5月的一天,有个叫韩涛的年轻人带朋友惠利名来串门。惠利名28岁,原是化工厂的,嫌厂里规矩多辞了工,在景点摆摊照相,会拉手风琴。韩涛是西安市政工程公司工人,两人在一次文艺汇演上认识。那天三个人加上马燕秦的一个女儿,关了灯跳到半夜,困了就和衣挤在一张床上聊到天亮。惠利名看马燕秦家寒碜,第二天还出去买了点水果送来。
 
可他哪能想到,就这一晚上,日后会换来无期徒刑。
 
马燕秦的舞会越办越频,来的男人越来越多,心思早就不在跳舞上。她自己半推半就成了生意,还拉韩涛帮忙拉客。最出格的是,她打起了两个女儿的主意。姑娘死活不肯,她就在饭菜里下药,等人迷糊了再推进去。两个女儿醒过来也不敢吭声——那年代女人的名声比命重,说出去一辈子就毁了。
 
街坊邻居和派出所其实早有耳闻。严打以前,派出所就找过马燕秦,本来想吓唬她,结果她一口气讲了几百个一起跳过舞的男女,有些男人还和她有过更亲密的关系。可真正让案子炸开的,是1983年那场席卷全国的“严打”。
 
当时知青大规模返城,大批年轻人没有工作,社会治安压力陡增。9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相关决定,规定对一系列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可以在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以上处刑,直至判处死刑”。流氓罪列在首位。上诉期限也由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十天缩短为三天。
 
风声一紧,马燕秦第一个被盯上。1983年9月一个凌晨,惠利名骑着摩托车回到西安家中。刚躺下,就听有人敲门。“谁啊?”“查户口。”门刚打开,几个人就闯进来,把他手臂拧到背后。便衣掏出逮捕令让他签字,惠利名定神一看,名字里有个字写错了。他说这不是我的名字,对方踢了他一脚:“签字!”
 
签了字,人被带走。在看守所关了一个多月,惠利名才知道自己是因为参加了马燕秦的家庭舞会。
 
公安很快把马燕秦收监,随后陆续抓了三百多人。《陕西日报》连篇累牍报道,整个陕西都轰动了。案子拖了一年多才判下来。
 
根据陕西省志的审判志记载,法院认定马燕秦“长期有业不就,将其家作为主要据点,纠集流氓分子多次举办流氓舞会,并经常勾引男女青年,出入其他流氓舞场,教唆、诱发多种形式的流氓犯罪。先后与数十人乱搞两性关系,得款2000余元。容留男女数人在其家奸宿一室。威逼、引诱两个亲生女儿供流氓分子玩弄”。
 
1985年初,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了马燕秦、韩涛等三名主犯死刑。那个只跳了一回舞、买过几个水果的惠利名,被判处无期徒刑。另外几名从犯,有死缓,有无期。有个叫杨和风的,举办过一次家庭舞会,还请了在西安上学的外国学生参加,因为不承认和马燕秦有过性关系,被认定“态度恶劣”,判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马燕秦不服,提了上诉,被驳了回来。
 
1985年4月15日凌晨,刑车拉着犯人绕城示众,开到北郊刑场。马燕秦喊出那句“我就跳个舞,就要枪毙我,我不服”。两声枪响过后,人没了。
 
第二天,惠利名被送进渭南二监,开始了漫长的铁窗生涯。服刑期间,他服从管教,但始终拒绝认罪。
 
很多年后回头看这个案子,有人觉得马燕秦冤,有人觉得不冤。说她冤的人说,她就是爱跳舞、作风开放了些,搁在今天可能连违法都算不上。说她不冤的人说,她逼自己两个亲生女儿供人玩弄,这事儿搁哪个年代都天理难容。可不管怎么说,在那个管控和整顿高压并存的岁月里,个人生活和法律边界之间,确实有着一条今天很难想象的模糊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