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女婿因两女儿随母姓拒付抚养费这事儿,挺让人深思的。其实类似的案子不少,2026年四川内江中院就判过一个,11岁朱某母亲擅自改孩子姓,父亲李某停付抚养费,法院直接判李某支付拖欠的26500元。法律规定得很清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9条写明,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抚养费。
不过也有特殊处理方式,2026年四川广安前锋区法院把拖欠抚养费和擅自改姓放一起调解,让双方打破“互为筹码”的死循环。不知道这次法官会怎么判,希望能给这家人一个合理的解决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