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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来得太突然!”6月23日报道,福建一男子去出差,与刚下班的女同事喝酒,之后

“意外来得太突然!”6月23日报道,福建一男子去出差,与刚下班的女同事喝酒,之后两人恩爱缠绵,等女同事睡醒后,发现男子已经死了,经鉴定,男子是猝死的,家属提出工伤认定被驳回,闹到法院也没能改变结果!网友:女同事有阴影了!

据悉,事件当事人陈某系某饲料企业外派销售人员,长期驻守诏安县,依公司安排,其工作模式为综合计算工时制,日常需自行走访乡镇养殖户与经销商。
 
事发前一天,他还在工作群中确认了第二天的客户拜访计划,事发当日白天,陈某像往常一样外出跑业务,完成了所有外勤工作。

晚间下班后,同单位的女同事刘某主动联系他,两人相约外出聚餐喝酒,这顿饭局完全是私人之约,既非公司组织,也非商务应酬。
 
酒足饭饱之后,两人一同回到了陈某在出差地租住的公寓,然而,次日14时许,当刘某从睡梦中醒来,却发现身边的陈某早已没了呼吸。
 
惊慌失措的她立刻报警,警方勘查后排除了他杀可能,随后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显示,陈某的直接死因为猝死,而前一晚摄入的酒精是诱发心脏突发问题的重要诱因。
 
噩耗传来,陈某的家属悲痛欲绝,他们认为,陈某属于长期驻外出差,综合工时制意味着其全天都处于工作周期内,死亡与高强度外勤工作脱不了干系,于是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然而,人社部门开展详尽调查,调取监控影像、聊天记录等证据后,审慎权衡,最终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
 
理由是陈某当晚的聚餐、饮酒属于私人活动,与工作职责无关,且酒精是猝死的重要诱因,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规定。
 
家属难以接受现状,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法院与后续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全面复核卷宗,均认为家属诉求缺乏依据,最终驳回了其诉求。
 
法院的判决逻辑非常清晰:区分是否属于工伤,核心不在于是否身处外地,而在于事发时是否在履行工作职责,陈某当晚的行为纯属私人社交,无法纳入工伤保障范畴。
 
这起案件在网络上也引发了热议,不少网友在惋惜一条生命逝去的同时,也感叹:“这女同事怕是一辈子都有阴影了!” 确实,亲眼目睹身边人离世,又卷入后续的法律纠纷,对刘某的心理冲击可想而知。
 
其实,这类因出差期间私人活动引发伤亡,最终无法认定工伤的案例并不鲜见,例如,曾有职工在因工外出期间私自前往亲戚家留宿后猝死,法院同样判定不属于工伤。
 
还有职工在外地参加公司会议后,与同事聚餐饮酒导致酒精中毒死亡,人社部门和法院均未予认定工伤,工伤是指与工作存在因果关系的伤害,私人行为造成的后果需自行承担。
 
那么,如何界定因工外出期间的工伤呢?根据法律规定,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个人活动受到伤害的,不认定为工伤。
 
因此,即便人在外地,只要行为脱离了工作范畴,如私自会友、饮酒作乐等,就不再受工伤条例保护。
 
这起事件对广大职场人是一次深刻的警示,在外出差或工作应酬时,务必区分工作与私人生活的界限。
 
特别是饮酒,它不仅损害健康,更可能在法律上成为阻却工伤认定的关键因素,对于企业而言,也应当加强员工在外派期间的安全管理,避免类似悲剧重演。


信息来源:《销售与他人发生关系后猝死家属申请认定工伤被驳回》浪张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