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省钱,这是要命!宁夏银川,一个38岁的装修工干活时,炮钉枪卡壳了。他没找专业人处理,反而把枪口怼着自己胸口想把钉子退出来,结果一声响,钉子直接打进胸腔,人最终也没能救回来。本以为就是个普通意外,结果调查报告一出来,这个装修工压根没接受过任何安全培训,连炮钉枪说明书都没见过。更离谱的是承包公司把工程违法分包给了一个没资质的个人。
(6月24日,大风新闻、澎湃新闻、齐鲁壹点对此事都进行了报道!)
38岁,上有老下有小,就这么没了,不是天灾,是人祸。
事情发生在2025年11月30日,银川一所中学体育馆二楼在搞装修,三个人在干活,原承包方叫某创艺装饰有限公司,看着挺正规,结果这公司转手就把活包给了一个叫梁某的个人。
梁某又找了杜某和丁某,杜某一天400块,丁某一天150块,全是口头约定,连个合同都没有。
当天梁某在外间待着,杜某在里间拿一把将近3米长的炮钉枪打吊顶螺丝,丁某在旁边递材料,打到第三颗的时候,螺丝卡膛了。
正常人会怎么做?断电,退弹,找专业人修。杜某直接把枪口怼墙上,枪口冲着自己胸口,想把钉子顶出来。
砰的一声,钉子射进胸腔,当场倒地,最终也没抢救过来。
一个家,就这么塌了。杜某自己没责任吗?
肯定有,但问题是,他为什么敢这么干?因为从来没人告诉他不能这么干。
调查报告写得明白,杜某没受过任何安全培训,连炮钉枪说明书都没看过,公司法定代表人柳某压根没组织过培训。
这就是一个草台班子,省了培训费,搭上一条命。
更离谱的是那个梁某,自己都没资质,还敢接活找人干,出了事他能跑得掉?
公司省了培训的钱,梁某省了办资质的钱,杜某省了学安全操作的时间,三方都在省钱,最后省出来一条人命。
2026年6月23号调查报告公布了,公司被罚30.05万,柳某和梁某分别被罚,公司和梁某一共赔了家属75万。
这事到底该谁负主要责任,法律上怎么认定的?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21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培训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这条法律就是给杜某这种人保命用的,结果创艺公司压根没执行,法定代表人柳某作为第一责任人,培训都没组织,直接违反了这条。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49条,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创艺公司把活包给梁某,梁某是个人,没资质,这就是典型的违法分包,公司明知道梁某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还发包,出了事能甩锅?
从因果关系看,杜某的操作确实有问题,但他为啥敢拿枪口对自己?因为没人培训过他,没培训就上岗,这才是事故的根源。
梁某作为实际组织者,招人干活却不管安全,连基本的操作规范都没交代,他跑不掉。
柳某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他身上,不培训不监管,罚款加赔偿一分没少。
《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杜某已经没了,但公司和梁某的过错清清楚楚,家属拿75万赔偿,法律依据就在这。
杜某自己有操作失误,但公司没培训、违法分包才是这条命丢掉的真正原因。
75万赔了,30万罚了,可杜某的老婆孩子谁来管?
有些钱省不得,省了就是要命。
最终,公司被罚30.05万,柳某和梁某分别被罚,公司和梁某共赔家属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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