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一个男子执意娶了自己亲姑姑的女儿为妻,俩人特意隐瞒了双方的亲戚关系,登记结婚了,还生了个女儿,安稳度过了十三年。
原本平淡的日子慢慢出现裂痕,婚后男方长期在外务工,很少回到夫妻二人的小家,一直居住在父母家中。长期的分居生活,让夫妻二人缺乏日常沟通和相处,矛盾不断堆积,频繁争吵,感情逐渐破裂,最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
两人决定分开后,因为家里的存款、价值35万的共同房产以及女儿的抚养权无法达成一致,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通过法律途径划分财产、确定孩子归属。
可法院给出的结果让二人十分意外,亲姑表兄妹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法律明确禁止结婚的范畴。哪怕已经共同生活十几年、生育子女,这段婚姻自始至终都是无效婚姻。
这就意味着,两人不存在合法的夫妻关系,法庭不会受理他们的离婚、财产分割和抚养权诉讼,所有纠纷只能由双方私下自主协商处理。
这件事没有戏剧化的反转,却特别值得普通人深思。近亲结婚不仅不受法律保护,从优生角度来说,也会增加孩子健康隐患。
老一辈的旧习俗早已跟不上现代法治和科学观念,婚姻从来不是简单的搭伙过日子,守住法律底线,尊重科学常识,才能避免多年经营的生活最后沦为一场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