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秦先生发现车的交强险到期,裸车上路去缴费,返程途中,经过红绿灯时,秦先生提前踩刹车减速,车的速度却猛增到110km/h,他左打方向盘撞向了地铁的围栏以及停地铁旁的一辆车。秦先生认为车子有质量问题,店家拒不承认,非说是秦先生误操作导致的事故。
秦先生在2024年9月买了辆特斯拉汽车,他发现车险到期后,就直接裸车上路去买保险,谁能预料到在返程时却发生了意外。
在距离红绿灯还有四五十米时,秦先生本能地踩刹车,可是车速却只增不减,他顿时懵了,眼看着前方有个直行的电瓶车,若他此时直走势必会与其撞上,只得左打方向盘避开了。
可是车辆却直接冲向了地铁站旁边的围栏以及停在一旁的另一辆车,速度才降下来,车终于停住了。
秦先生回想起刚才的那一幕,不禁捏了一把冷汗,只是经过刚才的惊吓到现在都还心有余悸,他赶紧下车舒口气,让自己缓一缓。
待秦先生静下来后,先查验自身的伤情,好在只是受了点皮外伤,其他没有大碍,也庆幸当时周遭没有其他人,也不存在他伤。
他再去看他的车,看这样子车只有报废了,而路旁被撞的车辆还得找到车主,商讨赔偿的事宜。
这一系列的事故发生时间不过十几分钟,车险也还没有生效,找他们索赔是不太现实的,那么就只有想其他办法了,秦先生思索着。
想着有一连串需要解决的琐事,秦先大脑快速运转着,不久后,他就理出了清晰的解决思路。
既然车险不能理赔,这车的零件出现故障,可以找店家索赔吧,至于被撞的车辆可以让他们先去维修,看看需要花费多少钱,到时候再赔偿就行了。
秦先生先给店里联系,店里查看后台数据后,推断不是刹车的问题,反而是觉得秦先生误把油门当成刹车了。
秦先生表示他已经有多年的驾驶经验,不可能区分不了油门和刹车,这熟练程度都可以称之为是本能反应了,像店员推测的情况根本就不存在。
秦先生则认为是电控系统出现了问题,把刹车的传导误判断为油门了,所以才会出现踩刹车而加速的情况。
秦先生见店员这边态度不明确,他先回家了,想办法联系上了被撞的车主,了解到车主的修车费大概要花费九万元左右。
当秦先生得知这个数目时,心里开始思考,这件事究竟应该怎么办,通过什么样的方式解决更为稳妥。
秦先生思来想去,车出现问题,就是店家的责任,他再次找与店员约好见面时间,准备再商谈商谈赔偿问题。
到时间后,店员却不在店里,不过他表示第二天会再和秦先生联系。
秦先生想要的其实很简单,希望店里可以查出真正的原因,给他一个解释,再就是赔偿问题,这难道不是最基本的诉求吗?
店家却推三推四地,还把责任推到秦先生头上,不过秦先生还是愿意再等等,看看店家如何表态,来处理这件事。
《产品质量法》第40条规定,售出的产品不具备应有的使用性能、不符合注明标准或者质量状况等情形,销售者应负责维修、更换、退货、并赔偿损失。
踩刹车反而加速明显是车辆零件的质量问题,店员却对这事矢口否认,还对秦先生置之不理,店方已然违反了规定。
在得知产品质量有问题时,店家应该查找原因,碍于车辆经过此次事故已报废,店家不用退换有问题的零件,可这不代表不与秦先生协商赔偿损失。
秦先生在这个事故中,既是受害人,也是责任人。
秦先生撞了停靠在路边的车辆,这是他的负全责,而发生这起事故的根本原因是因为车辆的零部件出现质量问题而导致的。
所以,秦先生可以向店家索要相应的赔偿,再向被撞车主支付维修车辆的费用。
从秦先生的实例中可得到个经验,保险到了及时续,万一裸车上路,出了事故后悔也来不及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