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跟自己的女员工勾搭在一起,二人日久生情一直维系亲密的关系,后来为了方便在一起,直接在外面租房同居。很快家外有家的事情被原配妻子得知,妻子找保姆协议,如果保姆可以帮忙找到丈夫有婚外情的证据,离婚财产20%会给到保姆。两个月内,保姆真的拿到证据,原配妻子也顺利离婚,拿到320万元财产,但是却拒付64万元的酬劳。
(广西法治日报6月22日报道了这则案例。)
李女士本来是一个富家女,跟丈夫林某谈恋爱期间,李女士的父亲也帮了不少忙,投资了120万给蔺某创办公司。
后来李女士跟林某结婚了,但是婚后李女士大小姐脾气比较明显,一直嫌弃丈夫的出身,也看不起公婆,平时都不会邀请公婆过来。
丈夫看在眼里,一直很自卑,也很生气,但是又无从发火,只能低头做人。
后来林某的委屈越来越多,对于这段婚姻也非常失望,对李女士的感情,也越来越淡薄。
林某招聘了一个女员工周某,周某的到来,给林某的生活增添了一丝阳光。
周某是个研究生,聪明伶俐,对林某也很乖巧,两个人在办公室里经常眉来眼去,没多久二人就确定了婚外的关系。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两个人竟然发生了不正当的关系,正确敲定了彼此的情感。
为了能够方便约会,林某竟然跟周某到外面出租了个房屋,正式同居。家外有家的生活,让林某感到非常快乐。
后来,李女士发现丈夫有歪心,但是一直没法拿到确凿的证据。
想到家里的保姆黄某,她平时可以接触丈夫林某,李女士想到利用黄某去打探信息,而且平时自己对黄某也不错,送衣服、送包包,她一定肯帮自己。
李女士直接表示:只要你愿意帮助我,拿到林某的证据,后期离婚了,分得财产的20%,都可以归你。
黄某一开始有顾虑,但是在金钱的承诺下,她还是跟李女士签订了协议,互相都签字了。
后来黄某跟自己的保洁老乡,两个人一起合作,成功拿到了林某的证据。
眼看着证据到手,李女士正式上诉离婚,相关部门也认定林某有过错,最后判了320万元的财产给了李女士。
而此刻的李女士却变卦了,因为按照协约,需要支付64万元给到黄某。
李女士耍赖,只肯给黄某涨工资,之前5000现在涨到10000,但是就不肯给报酬。
而黄某也是个老实人,没有开口提这件事,暂时将这件事压下去。后来李女士跟林某又复婚了,因为孩子生病,两个人一起照顾孩子。
复婚后,李女士又害怕黄某说出之前的事情,想要赶她走,故意诬陷,说黄某跟自己的丈夫林某有染,还故意拍了错位照片诬告。
照片发给了黄某的丈夫,夫妻俩争执,无奈,黄某只能自己提出了离职。
离职之后,黄某患病,治疗费需要30万,这个时候想到当年李女士的承诺书,再次找到李女士要钱。
李女士想要拖延,就跟黄某争执,不小心说漏嘴当时的诬陷事件,黄某知道后,感到很心寒,就把李某给上诉了。
最后判定下来了,这份承诺书是双方自愿签订,内容不存在强制的规定,李女士分得离婚财产320万元,依法要支付报酬64万元给到黄某。
而林某也对李女士很失望,也当场再次提出离婚。
《民法典》第 143、153 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得三要件:主体适格,意思真实,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不违背良俗。
本案中得原配妻子委托保姆,给自己搜证,可以证明丈夫存在外遇的情况。
最后保姆也依法搜证了,取得了合理合法的证据,协助原配妻子打赢了离婚官司。
但是获得了离婚财产的原配妻子却反悔,不肯给保姆支付报酬,原配妻子构成违约。
根据法律规定,《民法典》第 919、928 条:有偿委托的合同,受托人完成了委托事务,委托人应该依法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李女士在离婚之后,收到320万元的离婚财产,根据约定,应该给到64万元保姆黄某,但是她却反悔了,反悔的行为就构成委托合同违约,保姆有权上诉争取自己的权益。
但是案件的争议,在于搜集争取的手段是否侵犯了他人的隐私,不过,得到认可的证据,可见保姆的搜证即合法。
信源:广西法治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