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跳个舞,就要枪毙我,我不服!”1985年西安刑场,马上就要被处死刑的女人突然大声喊起来。那女人到底做了什么事,竟然要被处死,连她的亲生女儿都被她连累?
她叫马燕秦,四十二岁,西安本地离异女工,带着两个女儿过日子。
八零年代初舞禁刚开,她把十几平米的家腾出来办地下交谊舞会。
一开始就是放邓丽君的磁带,大家手牵手跳慢二步,收点茶水钱买水果。
后来舞会越办越大,邻居受不了半夜音乐和吵闹去举报了好几回。
警方一查,发现这小屋早不是普通舞场,变成了混住混玩的流氓据点。
马燕秦被认定和一百三十多名男性发生关系,还收了大概两千块费用。
按当年普通工人月薪四十块算,这两千块等于五年工资,性质一下就重了。
最扎心的是指控里那条,说她威逼、灌醉两个亲生女儿供人玩弄。
法院卷宗写她协助主犯韩涛,把大女儿灌醉后留在同一张床上过夜。
她也辩解说女儿是谈恋爱,那两千是场地茶水费,没逼孩子干啥。
可1983年严打刚开始,流氓罪能从十年直接顶到死刑,从重从快。
1983年9月一个深夜,民警破门抓人,屋里四个人挤一张床全带走。
马燕秦、韩涛作为主犯,还有摄影师惠利名只去过一次也被卷进去。
惠利名后来在回忆里写,他根本不认识其他人,就陪朋友跳了次舞。
结果韩涛判死刑,马燕秦流氓罪加教唆引诱女儿,也定成了死刑。
案子牵出三百多号人,光主犯就三个死刑、三个死缓、两个无期。
马燕秦在看守所特别配合,审啥说啥,甚至主动报出更多舞伴名字。
她可能真以为全招了就能轻判,听到一审死刑时整个人晃了一下。
嘴里只嘟囔一句,我没想害人,我就是跳个舞啊,咋就要枪毙我。
上诉被驳回,1985年4月15日凌晨四点,警车拉去西安体育场公审。
万人挤在台下看,她胸前挂木牌,名字上画个大红叉,头发剪短了。
宣判完囚车绕城示众,喇叭一路喊罪行,过钟楼时她抬头瞅了眼天。
到了北郊刑场,她被按着跪下,绑着双手还在扯嗓子喊我不服。
行刑人员举枪,两声枪响,四十二岁的马燕秦当场没了呼吸。
韩涛同一天被执行,惠利名扛着无期送去煤矿挖煤,后来减了刑。
两个女儿从此在档案里成了受害者,可母女关系那一页彻底碎了。
当年同案里还有一个翟曼霞,二十五岁,穿泳装下河游泳被举报。
她也是严打里因流氓罪枪毙的,临刑前喊性自由真是我的权利吗。
这俩案子后来都成了八零年代转型期的痛,流氓罪1997年才废除。
放到今天看,马燕秦肯定有错,组织淫乱赚小钱,还把家弄成泥潭。
但跳个舞、穿个泳装就掉脑袋,确实是那个特殊司法时期的产物。
老西安人至今还记得北郊那两声枪响,和刑车上那句我不服的回音。
时代往前走,法律也从从重从快走到罪刑法定,再不会这么判了。
你们听过家里长辈提过八零年严打时候的舞会和流氓罪故事吗?
如果是你,在那个年代敢去邻居家跳场交谊舞不?
真实历史 1985年西安刑场 马燕秦案 严打时期流氓罪 老辈人的记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