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朱芝松一审宣判的消息,心里只剩一种说不出的惋惜和气愤。原本手握航天、临港、浦东多重关键岗位,本该借着手里的资源带动区域发展、服务普通百姓,结果二十多年步步伸手捞钱,累计收受贿赂1.39亿余元,最终落得死缓、没收全部财产的下场。很多人只盯着上亿赃款和判决结果吐槽,却很少有人看透这件事暴露出的多层治理漏洞。
朱芝松的仕途跨度特别大,早年深耕航天科研领域,一路做到航天八院负责人,后来转入地方政务,从宣传部门到闵行主政,再执掌临港新片区、浦东核心区域,每一个岗位都握着工程审批、土地出让、企业扶持、融资放贷的实权。这些岗位随便一项决策,都牵动地方经济、国有资产和无数市场主体的利益,权力分量可想而知。
可他从2003年就开始利用职权谋私,十八大之后依旧不收手,多年长期接受企业老板安排的宴请,日常开销全都让别人买单,选人用人时私下给熟人开绿灯,还动用职权帮自家亲属捞好处。最损害公共利益的是,他随意压低国有土地出让价格,随意插手各类工程项目发包,靠着这些便利条件,给商家企业开路,自己从中疯狂收好处。
不少人疑惑,手握这么多重大项目决策权的干部,为何能连续二十年持续受贿不被察觉。我觉得核心问题不在于单次贪腐金额多大,而是关键岗位权力约束机制出现了松懈。像临港、浦东这类承载重大发展任务的片区,项目体量巨大、资金流动频繁,如果事前审批、事中监管、事后核查环节出现空白,手握统筹权的领导很容易找到权力变现的缺口,企业为了拿到项目、拿到政策倾斜,自然会主动围猎干部,久而久之形成恶性循环。
这次法院给出死缓判决,很多网友不理解,涉案金额超亿、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严重,为何没有直接死刑立即执行。其实判决不是随意定论,是严格对照法律条文综合全部情节判定。法院明确提到,朱芝松有部分受贿属于未遂,被查处之后主动交代了大量监察机关还没掌握的受贿事实,全程认罪悔罪,也配合追缴赃款,绝大部分涉案财物已经追回上缴国库,这些都是法律认可的从宽情节,因此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同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名下所有财产全部没收,没追缴完毕的赃款还要继续追查。
但从轻判决不等于纵容,更不代表他的行为可以被原谅。即便有从宽情节,法院也认定他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和群众利益带来难以弥补的重大损失,原本符合死刑立即执行的标准,只是综合情节才适用死缓。而且死缓不等于轻罚,两年考验期内一旦再有故意犯罪,就会启动死刑执行;如果平稳度过考验期,后续转为无期徒刑,终身失去政治权利,一辈子都要在监狱度过,所有非法所得一分不留全部上缴,经济层面的惩罚力度一点没打折扣。
还有一个值得所有人深思的点,复合型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不能流于表面。朱芝松既有航天技术专业背景,又长期执掌经济开发核心区域,属于懂技术、懂经济的复合型干部,这类人才本是地方发展的宝贵资源,组织多年培养投入大量精力,可他理想信念彻底崩塌,把组织赋予的职权当成个人敛财工具,多年对抗组织审查,一步步毁掉自己的人生,也辜负了群众和组织的信任。这也提醒我们,对于身居关键经济岗位、手握重大项目审批权的干部,常态化廉政监督、定期财产核查、权力流程公示必须落到实处,不能只重业务能力考核,忽略思想防线的持续加固。
很多人觉得贪腐离普通人很远,实则不然。官员随意压低地价、插手工程,最终流失的是国有资产,抬高公共项目成本,这些隐性损失最后都会分摊到公共建设、民生配套上,我们日常接触的城市基建、产业扶持政策,都会间接受到权力寻租的负面影响。重拳查处这类身居高位的巨贪,本质上是守住全体民众的共同财产,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不让有钱有门路的企业靠行贿抢占资源,踏实经营的小微企业无路可走。
当下反腐从来没有停歇,不管岗位高低、资历深浅,只要触碰廉洁底线,必然会被全面彻查。朱芝松的案件也是一次清晰警示,再高的职位、再光鲜的履历,都不能成为触碰红线的保护伞,一时的钱财诱惑,换来的是终身失去自由,毁掉个人、拖累家人,代价实在太过沉重。
当地法院完整梳理全部受贿事实、清晰列明量刑依据,全程公开宣判,也是主动给大众一个透明交代,让大家清楚每一项判决背后的法律逻辑,消除大众对贪腐案件量刑的误解。同时持续追缴剩余赃款,最大限度挽回国家经济损失,这套处理流程,完整体现了现在惩贪治腐“从严惩处、追赃到底、依法裁量”的统一标准。
不知道大家怎么看待这起案件,你觉得针对手握重大开发资源的领导干部,还需要完善哪些监督手段,才能从根源减少权力寻租的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