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女子控诉在老板办公室陪酒,被老板酒后性骚扰,女子男友也报警称,女子被老板下药了!最终,女子不仅被行政拘留,还被老板告上了法庭,这是怎么回事呢?
乙某的男友在接乙某下班时,发现乙某神志不清醒、浑身散发酒气。一问才知道,乙某说老板妄图对她行不轨之事,男友当即报警!
从乙某处了解到,她前段时间到甲某的公司应聘,准备先试岗再看表现入职。甲某是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在工作期间,甲某邀请她去办公室陪喝红酒。
碍于甲某是公司老板,自己不好推脱,于是乙某硬着头皮喝了好几杯。没过多久,乙某就开始出现记忆断片、不断呕吐的状况。
乙某说,自己平时的酒量很好,不知道为什么当天醉得特别快。而且,乙某又袒露了一个令人感到非常窒息的事情!
乙某称,甲某看她眼神出现迷离,醉酒神志不清,开始对她上下其手,进行明目张胆的性骚扰!
这些控诉,让乙某的男友忍无可忍,当即选择了报警!男友表示,乙某上个班竟然遭受了这么离谱的骚骚扰,必须维权!
可接下来,事情走向,令所有人意想不到!民警经过深入调查以后,认定乙某是诬告陷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对其做出了拘留的行政处罚!
原来,现场有监控录像,明确记录了当时的真实情况,和乙某的陈述,可以说是完全不一样。
当时,甲某和乙某分别坐在长桌的两侧饮酒,在这期间,双方并没有任何肢体接触,过了一个多小时,乙某离开。
甲某说,当时,乙某从头到尾都是清醒的,是乙某主动要跟他喝酒,他还好心劝乙某别喝那么多!
乙某被认定给予3日行政拘留的处罚,对此,乙某还提起了行政复议,表示,对这个处罚决定无法接受!
甲某心想,自己平白无故被抹黑还委屈呢,你还接受不了?没想到,没过几天,乙某带着一堆人,来到甲某公司大吵大闹!
他们在办公区域大声叫嚷,宣称甲某对乙某下药、性骚扰,甲某人品不端、心术不正!几个人不断人身攻击甲某,对他泼脏水。
甲某知道这个事后,气得半死,直接将乙某告上了法庭!
实际上,虽然行政复议的结果还没有出来,但是,在行政处罚已经认定乙某有错的情况下,乙某这种蓄意报复的行为,只会让她更不占理。
而且,乙某伙同众人在甲某办公场所进行负面诋毁,造成甲某名誉受损。办公场所的其他公司都对甲某指指点点,让甲某深受其扰。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乙某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甲某的名誉、声誉、隐私。
为了消除不良影响,乙某应该向甲某赔礼道歉。本来,甲某气不打一处来,让乙某赔偿精神损害,法院最终判定,酌情让乙某赔偿2000元。
判决做出后,乙某在甲某单位附近,张贴了书面的致歉信,并作出了相应赔偿。
实际上,整个事件中,真正的受害者,是甲某还是乙某,大概率是很难说得清楚了。上班时间喝酒,老板和试岗员工一起喝酒,这个事,怎么听,都觉得很奇怪啊。
但是,抛开这件事情不论,如果在遭遇性骚扰等不法侵害,勇敢维权是值得赞扬的。但是,用对方法更为重要。
如果对事实进行夸大和捏造,进行虚假的指控和编排,不仅会让自己陷入维权无门的境地,甚至还要承担法律责任。
对于这件事情,你有什么看法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