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听说改口费是儿媳给公婆。
一婆婆讲述,儿子是上门女婿,儿媳家条件不错,婚前有一套父母买的房子。结婚后,婆婆觉得既然小两口在这套房子里生活,就该把儿子名字加到房本上,儿媳不同意,为此婆媳产生矛盾,儿子情急之下还打了儿媳一巴掌。儿媳一气之下之间报了帽子叔叔,这让婆婆一家在村里“出了名”,觉得很没面子。
此外,婆婆还提到当地有特殊的“改口费”习俗,认儿媳时,儿媳得给公婆每人6万6(改口承认她是儿媳妇),可儿媳现在却要把这笔钱要回去。更让婆婆不满的是,自家还有个小儿子即将结婚,需要6万彩礼和婚房首付,她觉得儿媳家有钱,应该帮忙承担,可儿媳却认为这和自己没关系,不愿出钱。
婆婆觉得儿媳“得寸进尺”,好好的日子不过,还闹离婚让儿子变成二婚,丢了家族脸面,甚至还想问儿媳要精神损失费。
这位婆婆的行为挺让人无语的。儿子都当上门女婿了,还这么拎不清。先是想着让儿媳把婚前房产加上儿子名字,儿媳不同意就还纵容儿子对儿媳动手。之后又觉得儿媳家有钱,就想让她承担小叔子结婚的彩礼和婚房首付,把儿媳当成了提款机。
更离谱的是,改口费本是长辈给晚辈,她却反过来让儿媳给她和老伴各6万6。当儿媳因为这些不合理要求要离婚时,她还觉得儿媳是过错方,甚至想让儿媳赔精神损失费,完全没意识到自己和儿子的问题,只想着占儿媳家的便宜,把儿媳的付出当成理所当然,这样的行为只会把儿媳越推越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