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丈夫去世后,女子买不起墓地,就打算将丈夫安葬在自己家林地。可是坑挖好了,邻居大爷突然跳出来,说这块地是他的,必须给他4000块钱!
女子为了让丈夫入土为安,只能被迫给钱。可是之后她在家里翻到林地证,发现安葬丈夫的地方,其实就是自己家的地!
张大姐是重庆农村人,丈夫走得突然,家里一下子没了主心骨。公墓动辄几万块,张大姐根本拿不出来,想来想去,只剩自家林子里那块地还能用。那块地向阳平坦,两人种树种了半辈子,张大姐觉得把丈夫葬在那儿,也算是守着熟悉的地方。
张大姐手里是有一本林权证的。这东西大多数城里人没见过,但在农村,这就是那块地的身份证。2008年,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各地派专业人员下到林子里逐块丈量确权。
把地块的四至边界、面积、权利人信息全部记录在案,最后颁给农户一本有法律效力的林权证。到2013年,全国完成确权的集体林地超过27亿亩,累计发出林权证超过1亿本,覆盖了全国绝大多数农户家庭。张大姐家的地,就是那时候登记进去的。
但张大姐当时压根没想着去翻这本证。动手挖墓之前,张大姐特意把邻居鲜大爷的老婆和儿媳叫过来,指着那块地问是不是自家的,两个人围着看了一圈,都说不是鲜大爷家的,让张大姐放心埋。
结果下葬当天,十几个亲戚抬着棺材到了林子里,墓穴就在前面,棺材正要往下放,鲜大爷突然从树后面窜出来,把手一拦,开口就要4000块,说哪块地是自家的,不给钱不让埋。
张大姐当场脑子一空,急着说前几天找过家里人问过的,鲜大爷把脸一偏,说自己那天不在,老婆儿媳妇搞不清楚地界,这话不算。
棺材停在那,时辰不等人,旁边的亲戚都催张大姐先把钱给了,张大姐手抖着在手机上转了4000块,丈夫总算入了土。
这笔钱张大姐一直记着。过了一年多,张大姐整理家里旧东西,翻出了那本林权证,随手打开对着地块图看了一眼,才发现葬丈夫的那块地,完完全全在自家的确权范围之内,四至边界写得清清楚楚,和鲜大爷家一点交叉都没有。
张大姐拿着林权证去找鲜大爷,鲜大爷根本不认账,两家就这么杠上了。
按民法典第122条的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的利益,受损方有权要求对方返还,这就是通常说的不当得利。鲜大爷拿那4000块,建立在一个站不住脚的前提上,林权证白纸黑字摆在那儿,张大姐的还款请求在法律上是有依据的。
更值得注意的是,鲜大爷那天卡着下葬的关键时辰出来索钱,利用张大姐无法拒绝的处境逼取财物。若能查实鲜大爷事前明知地块权属归张大姐,仍借机胁迫索财,该行为则触及刑法第 274 条敲诈勒索相关规定。
重庆市认定敲诈勒索罪的入罪金额标准是 2000 元,鲜大爷索取的 4000 元已经超出这个数,满足刑事立案数额门槛,具备刑事追责的可能性。
重庆市认定敲诈勒索罪的入罪金额标准是2000元,鲜大爷索取的4000元已经超出这个数,若能证明鲜大爷当时明知那块地归属仍故意索财,刑事层面的追责并非没有可能。
村委会正在调解,结果还没出来。张大姐拿着那本林权证,心里清楚自己在法律上站在哪边,但这钱最终能不能讨回来,现在还说不准。
信源:搜狐、今日头条民生资讯《重庆女子下葬遭邻居拦路索 4000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