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30岁女警陈佳鑫为救跳楼轻生者牺牲,真是太令人惋惜了。
我觉得如果遇到有人轻生,应该施予援手拉一把,但一定要确保施救者自己的人身安全。如果施救太危险,宁可不去救。因为轻生者被救回之后,他们的困扰并没有被解决,他们还有可能再去寻短见。如果搭上了施救者的生命就太不划算了。
6月18日下午,接到群众报警求助,称有人欲跳楼轻生,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安局青山分局自由路派出所副所长、二级警长陈佳鑫立即带队赶赴现场救援。
救援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当事人情绪低落,随时有坠落危险。危急关头,陈佳鑫挺身而出,从窗户跃向当事人所在平台施救时发生意外,不幸牺牲,生命永远定格在了30岁。最终,在救援人员的一致努力下,轻生群众成功获救。
从事后诸葛亮的角度来看,类似的救援应该找消防员更合适,因为他们有更专业的装备和技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