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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9年的橘子宾馆突然被告!周兆成:同音不同字算不算商标侵权?】   “只是名

【经营9年的橘子宾馆突然被告!周兆成:同音不同字算不算商标侵权?】
 
“只是名字读音一样,一个桔一个橘,开了九年的小宾馆,凭什么要赔十万?最近这件事全网吵翻,咱们从法律客观分析。”
 
大家好,我是律师周兆成。
 
河南平顶山一家橘子宾馆,早在2017年就注册登记,只是店主因为孩子爱吃橘子取了名字,仅有十几间客房,面向普通务工人员。经营九年从未收到整改通知,近期突然收到传票,华住集团旗下的桔子酒店,以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为由起诉,要求更改店名并且索赔10万元,案件即将开庭,网友对此争论不休,结合《商标法》拆解四大核心争议点。
 
法律谚语:商标保护防止恶意抄袭,却不能垄断普通汉字。
 
一、“桔”和“橘”读音相同,在法律上算不算近似商标
 
很多人觉得两个字不一样,就不算侵权。按照最高法司法解释,判定近似商标,要看读音、字义,还要看普通消费者会不会混淆。二者读音完全一致,字义相同。
 
但是法院判定侵权有一个核心前提:会不会让普通人误以为两家存在加盟、连锁关系。这家小宾馆没有模仿桔子酒店logo、装修风格,定价、客源完全不同,仅仅字号文字近似,不一定构成侵权。
 
二、宾馆注册在先,可以优先使用吗?
 
橘子宾馆营业执照注册时间,早于桔子酒店入驻当地的时间。在知识产权案件中,在先合法登记的企业名称,拥有在先使用权。只要店家没有刻意模仿知名品牌蹭热度,只是字号巧合,能够继续在原有经营范围内使用,不用被迫改名。企业营业执照是市场监管部门核准登记,本身具备合法效力。
 
三、连锁品牌直接起诉索赔十万,赔偿金额是否合理
 
就算法院认定构成轻微侵权,十万元的赔偿数额也不一定会全部支持。法院判定赔偿金额,主要参考三点:小店实际经营利润、侵权主观恶意、品牌实际损失。这家宾馆营收微薄,不存在刻意抄袭牟利,主观恶意极低。如果前期没有收到过对方的警告函,直接被起诉索赔高额款项,法官大概率会酌情降低赔偿数额。一般这类小微商户侵权案,最终赔付金额大多远低于原告诉求。
 
四、小微企业遇到商标起诉,应诉三大技巧
 
1.拿出营业执照,证明字号注册在先;
2.提交门店照片,证明装修、标识和原告完全不一样,不存在刻意模仿;
3.举证客源和桔子酒店完全区分,普通顾客不会产生混淆,以此反驳不正当竞争。
 
周兆成提醒:知名品牌依法维护自身商标权益无可厚非,但是不能垄断日常通用汉字。维权应当以发函整改优先,动辄起诉小商户索要高额赔偿,并不符合知识产权立法初衷。既要保护品牌权益,也不能挤压普通个体经营者的生存空间。
 
金句:法律保护品牌,但不会垄断汉字,维权不该变成针对小商户的高额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