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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一名靠爬行维持生活的女子,在24岁时嫁给了一个46岁的单身男人,婚后,她不听

山东一名靠爬行维持生活的女子,在24岁时嫁给了一个46岁的单身男人,婚后,她不听医生和家人的劝阻,拼尽全力用4年时间冒着生命危险生下了两个孩子。

这名女子叫董明英,山东日照莒县人,先天骨盆发育畸形,双腿无法直立,一辈子只能靠双手在地上爬行挪动。

这种病的根源是胚胎发育期骨骼生成出了异常,骨盆结构严重偏离常人,内脏位置也因此移位,直立行走对于董明英来说是件这辈子都不会发生的事。

从小到大,董明英活在旁人异样的目光里,吃饭、干活、出门办事,全程爬行。周围同龄人相继出嫁,董明英这里始终没人上门提亲,家里人也慢慢默认了,觉得董明英大概就这样一辈子了。

直到24岁那年,一个叫冯治余的46岁光棍主动找上了门。冯治余为人老实,常年务农,家里没什么积蓄,但冯治余不嫌弃董明英身体残缺,说愿意照顾董明英一辈子。

董明英的父母第一时间反对,说男方年纪大、家底薄,给不了女儿什么保障。可董明英心意已定,两人年龄相差整整22岁,照样在那一年成了婚。

这段婚姻背后,有一套清晰的法律支撑。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残疾人保障法,于1991年5月15日正式施行,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专门保障残疾人权益的综合性法律。

法律明确写明,残疾人在婚姻家庭方面与普通公民享有同等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残疾为由干涉当事人的婚姻自主。

1988年3月11日正式成立的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在全国县级以上地区均设立了地方残联,山东日照莒县也在其中,为当地残疾人提供包括婚姻咨询和生活救助在内的多项服务。也就是说,董明英嫁给冯治余,是法律明确保障的权利。

婚后,冯治余对董明英格外用心。见董明英爬行磨手磨膝,冯治余就亲手做了个矮板凳,方便董明英撑起身子挪动。

家里的重活农活全由冯治余一个人扛,从不让董明英操心。这种安稳的日子,让董明英慢慢生出了想要孩子的念头,而且越来越强烈。

第一次孕检的结果,让全家人的脸色全变了。医生看完骨盆拍片,当场下了禁令:骨盆严重畸形,脏器位置异于常人,怀孕后胎儿会挤压内脏,孕期随时可能大出血或脏器哀竭。

不管顺产还是剖腹产风险都极高,生产的死亡率超过八成,绝对不能生孩子。父母、丈夫、医生轮番开口,全让董明英打消这个想法。

就在这同一时期,国家在农村医疗上的投入正在发生实质性变化。200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全国部分县市启动试点,山东省是最早推行的省份之一。

到2008年,全国农村参合率已突破91%,农民重症就医的报销比例大幅提升,包括莒县在内的农村地区医疗条件明显改善。

更早在2001年,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颁布了剖宫产手术专家共识,明确将严重骨盆畸形列为剖宫产绝对手术指征,要求各级医院在术前充分评估风险并制定应急方案,县级医院已具备接诊高危产妇的基本条件和操作规范。

可董明英没有听任何人的劝告,悄悄留下了孩子。怀孕后期完全没法爬行,只能整日侧卧在床,翻身起身都要靠冯治余帮忙,夜里腹中胎儿压迫得胸闷腹痛,浑身浮肿,每熬一天都疼得浑身冒汗,即便如此,董明英从未动过放弃的念头。

2008年,董明英顺利剖腹产生下大女儿,平安下了手术台。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国孕产妇死亡率约为每十万活产1500人,到2008年已降至34.2人。

背后是国家数十年持续投入妇幼卫生体系、不断提升基层产科急救能力的结果。莒县的县级医疗机构,在这一系统性进步中,具备了处置董明英这类极高风险病例的能力。

信源:搜狐纪实专题《山东爬行妈妈董明英,大 22 岁丈夫呵护,冒八成死亡风险四年生两女》